星际旅行一直是人类的梦想,但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才知道,早在1997年时,人类已经实现了星际殖民,而人类踏上的第一块星际殖民地正是仙女座阿尔法恒星的第二行星。
穿越银河抵达河外星系远比银河内探索容易得多,通过时空虫洞,人类的飞船飞跃了银河系,并发现了拥有液态淡水、富含氧气的大气,适合人类生存的肯维尔星(更令人高兴的,这里没有阿凡达里顽强的原住民)。
哈夏克能源公司是第一批来到这个行星的地球殖民者,而寻找新型能源及矿石是公司的主要工作。可当一个周期的勘测结束,工作人员返回地球时,却发现他们回到的地球并不是他们熟悉的。时空虫洞引起的时间混乱将他们带回了120年后的地球,那时的地球生态环境完全被破坏,人类也已经完全消失,星际探险者们已经无家可归,而肯维尔星则是他们唯一的新家。
十年前,哈夏克公司在肯维尔星南部荒野中建立的第一个大型基地——艾赛斯基地,现在,这座被誉为荒野中的绿洲的基地不仅是连结哈夏克公司北方各大补给站和矿区的枢纽,更是哈夏克公司用来培养佣兵的基地。
为什么要培养佣兵?原因非常简单,来到肯维尔的可不只哈夏克一家公司,其中曼森、赤炎、纽西斯等几家大公司都是哈夏克的强劲对手,在这片没有法律的无主之地,几家公司为了各自的利益肆无忌惮地通过暴力进行野蛮的掠夺。
虽然肯维尔星上的资源对于人类来说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如果没有实力,自己辛苦采集的物资也会被对手抢走。于是人们想出了办法,利用不受虫洞干扰的光波信号与地球进行通讯,然后不断地从地球运送物资与人力到肯维尔星,来补强自己在肯维尔星的实力。
太阳用尽全力地燃烧着,将这片的荒芜大地烤地滚烫,将近50c的高温使得空气中感受不到半点湿润,就连偶尔吹来的风都夹着热,让人难以忍受,在这样的天气下步行前进两小时,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场地狱试炼。
莱斯利的斗篷将她的身体包裹的严严的,不让太阳照到她一丁点皮肤,1个小时了,她的步伐依然同刚走出艾赛斯基地的铁丝网时一样轻巧敏捷,似乎她早已适应了这样的恶劣气候,甚至根本不需要休息。
跟在莱斯利身后的两个人却狼狈得多,只走了10分钟,那个自以为是的男人就告饶了,郝晴天不得不共享了他的“斗篷”,两个人把帆布撑在头顶,一起挤在这块唯一遮**下,人体所产生的热辐射加剧着两个人对热的厌恶。
好几次郝晴天想一脚把那人踹出去,但都只动念头,没有行动,他并不善良也没什么同情心,只是不敢,他是个丝,而且窝囊,仅此而已。
“我叫塞蒙,谢谢你的……你的披风。”自称塞蒙的男人咧着已经略有干裂的嘴唇,挤出难看的假笑。
这是塞蒙和郝晴天说的第二句话,第一句是“可以让我也一起用用吗?披风。”
郝晴天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前面的莱斯利,莱斯利并没有回头的意思,依旧轻快地向前走着——看来闲聊并不会被枪决。
“你叫什么名字?……你不想说话吗?哎,你相信他们的鬼话吗?我觉得之前在那个房子被打死的人也是他们安排好的,我可不相信什么太空旅行……”塞蒙见郝晴天没有说话,便自顾自地介绍起了自己。
塞蒙是个加拿大,曾经是一名医生,不过因为好赌而丢了工作,之后他做过打手,贩卖过毒品,如今为了躲债而藏在乡下。他没有亲戚,没有朋友,这样的人即使从世界上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因为他是个失败者,更是个无赖、毒瘤。
也许塞蒙的滔滔不绝消除了郝晴天的戒备心理,他终于开了口。
“我叫郝晴天,中国人。”
“嘿!你终于开口说话了!”塞蒙一脸惊喜地望着郝晴天,这次他的笑容看起来很真实,不过随后,郝晴天便明白了塞蒙这次为什么会笑得如自然,他更是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应声。
“我们也算是患难之交了,你的水壶里应该还有水吧,我刚才看你好像没喝完,给我喝两口,我要渴死了。”塞蒙像个贪婪的海盗,咧着嘴眯着眼望着郝晴天。
郝晴天在头脑里寻思着如何拒绝塞蒙的要求,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将水壶从布袋里拿了出来,递给了塞蒙。塞蒙接过水壶,拧开盖子仰头灌了四大口。
郝晴天皱着眉看着本应属于自己的水被一个讨厌的陌生人喝掉,真想一把夺过水壶,然后再赏给塞蒙一拳,告诉他要喝水就自己去找,可他并不敢。
值得庆幸的是,塞蒙并没有把水全喝光,当他把水壶还给郝晴天时,里面的水应该还有三分之一。但郝晴天相信,塞蒙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希望他自己一会渴了也同样有水喝,而不是想留些水给他的中国同路人。
“你说这个莱斯利是不是演员啊?我猜她绝对是演员,她的身材真是辣啊!我一定要搞上她……”喝过了水,塞蒙又开始了他的演讲,他嗓门很大,根本不在乎莱斯利是不是会听到他的话,看来刚才被莱斯利用枪瞄准的事仍让他耿耿于怀,现在他敢于挑衅也许是因为他手上的枪。
这次郝晴天可不想再开口了,无论塞蒙说什么,他都闭口不答,而且他从刚才接过水壶那一刻起,已经在心里默默下了决心,绝不再答应塞蒙的任何请求,不仅如此,他甚至希望莱斯利会突然转过身来开枪打死塞蒙,如果这真的能发生,那他最好现在开始保持沉默,免得受到多话的塞蒙的牵连。
塞蒙不停地说,一直说到又口渴了,他又想向郝晴天要水喝,但这次郝晴天做到了,他拒绝了塞蒙,塞蒙根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熊的中国人竟然敢拒绝他的要求,他愣了好一会才撇了撇嘴,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不过好消息是,他终于闭嘴了。
拒绝一个无赖无理的要求并不像郝晴天想象的那么难,虽然他的心脏仍然在狂跳,甚至他拿枪的手都还在不停地颤抖。
郝晴天原本已经做好了如果塞蒙动武,他就立刻开枪的准备,在他向塞蒙摇头时,他紧张到了极点,甚至都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但随着塞蒙的放弃,郝晴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畅快感觉,他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摆脱懦弱的窍门,那就是手里的枪。
千篇一律的景色让郝晴天根本感觉不出他到底走了多远,他只知道回头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之前离开的基地了。而另一件事更让他觉得奇怪,虽然从走出基地开始他便滴水未进,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感到一丁点难受,他甚至已经不觉得热了,有一瞬他认为天气变凉爽了,但当他看到身边汗流浃背不停tian着嘴唇的塞蒙时,他才确定自己仍然处在与之前相同的将近摄氏50度的高温中。
两个小时对塞蒙来说如同一年一样漫长,当三个人终于到了目的地,一片荒野中兀立的5、6米高的乱石山时,塞蒙迫不及待地冲到石山的阴影下,可即便在阴凉处他也丝毫感受不到任何凉意。
石山最下面一米多高的那一段的表面呈现出奇怪的坑坑洼洼的损伤,而上方则并没有这种情况,不知道这种奇特的地貌是怎样产生的。
除了奇怪的石头,这里还有刺鼻的恶臭,越靠近石山,气味越浓重。郝晴天皱着眉捂着鼻子寻找着恶臭的来源,其实这并不难,因为在乱石山的四周都堆满了黑乎乎风干的烂泥巴一样的东西,气味明显是它们发出的。塞蒙就站在那些臭东西之间,他宁愿被恶臭攻击,也要躲避开恶毒的阳光。
“好了,开始工作吧。”莱斯利终于开了口,她指着石山下面的黑乎乎的臭东西,对郝晴天和塞蒙说道:“那些黑东西是一种小沙虫的粪便,在里面会有一些耐腐性很强的矿石,把它们找出来,记得别用手去碰,如果不想手烂掉的话,开工吧,你们有15分钟时间干活,别磨蹭!”
不要问问题,听话,照做,不然就会死!
虽然郝晴天对于在粪便中找矿石的工作带有一百二十分的排斥,但他却不得不提醒自己,如果不想死,就乖乖地动手干活。
他将手枪和水壶放在地上用帆布盖好,然后戴好手套一手拿着袋子,一手拿着铲子,强忍着恶臭在黑乎乎的软泥一样的粪便中翻找起来。
塞蒙撇着嘴,将头歪向一边,根本懒得去理会莱斯利的命令。
“你是白痴吗?难道你不觉得电视后面正有一群家伙一边看你挖屎一边开怀大笑吗?”塞蒙眯着眼扫了一眼弯腰忙活着的郝晴天,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继续着他的乘凉。
“哒哒哒!”
一串机枪响,塞蒙脚前的地面被打的尘土直飞。莱斯利端着机枪,扬着脸看了一眼塞蒙,又用下巴指向地上的沙虫屎,示意塞蒙赶紧干活,要不然再开枪,被打中的就绝不会是地面了。
这回塞蒙可完全不吃莱斯利那一套,因为他手里也有家伙,他忽地举起手里没有准星的手枪,枪口对准莱斯利的胸口。两个人的距离最多7米,这样的距离即使是外行人也未必会打偏,更何况一个做过打手贩过毒的常玩枪的恶棍。
“你以为我会吃你这一套吗?”塞蒙叫嚣着。
一瞬间,莱斯利的脸上露出一撇颇具玩味的冷笑,紧接着她的乌兹冲锋枪鸣叫着喷射出3发子弹,轻微的后坐力使得枪口略微上扬,三颗子弹呈一竖排钻进了塞蒙的左腿,其中一颗子弹击碎了他的膝盖。
塞蒙从始至终都认为这是一场闹剧,他根本没想到莱斯利居然真的会对他开枪,震惊先于痛苦传达到了他的大脑,以至于他先愣了一下然后才开始痛苦地嚎叫,废掉的左腿让塞蒙失去了平衡,身体一歪摔倒在地上,而他的脸正摔在一坨黑乎乎的沙虫粪便上,粉碎的左膝带来的剧痛甚至让他的泪腺都失了控,泪水润湿了原本已经风干了的粪便,突然,塞蒙的脸上冒起了烟,而塞蒙撕心裂肺般的嚎叫显然并不只是因为受枪伤的左腿,他拼命地把头抬起来,使脸离开那堆粪,但他脸上的皮早就已经烂掉了,伤口满是被腐蚀后的血水。
这一刻是郝晴天一直盼望的,但当它真得到来时,郝晴天却并没有高兴起来,或许是出于本能,他竟然丢掉手里的工具,跑过去将塞蒙拉离了那堆带有腐蚀性的粪便,石山的阴影下满是沙虫粪,所以郝晴天只好将塞蒙拽到阳光直射的空地上,然后拿起帆布盖在塞蒙身上。
塞蒙的嚎叫变成了痛苦的呻吟,显然,这样下去塞蒙会死。
郝晴天看着痛苦不堪的塞蒙,又看了看一旁的莱斯利。
莱斯利没有任何表情,用枪口指了指阴影下的粪,“继续干你的活儿。”她的话冷酷且强硬。
郝晴天对塞蒙并没有好感,而且他也没有同情心泛滥到为一个他讨厌的人玩命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死。于是他乖乖地回到了石阴下,拿起铲子和袋子,继续在粪便中翻找,这次他更是格外小心,生怕自己的手粘到一丁点那明显带有腐蚀性的虫粪。
太阳下落的速度比郝晴天想象的快得多,出发时还在头顶的太阳,一转眼已经下落到了一半,他渐渐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郝晴天的工作也进展顺利,他不需要知道要找的矿石是什么样子,因为能在腐蚀性的粪便中保持完整性的金属质的固体,肯定是那该死的抗腐蚀的矿石,15分钟的时间显然不够他翻遍石山下的所有粪便,但还是让他装满了整整一袋。
莱斯利手搭凉棚向太阳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对郝晴天挥了挥手,“可以了,我们回去吧。”
郝晴天提着袋子来到莱斯利的身旁,他看了看依然躺在地上的塞蒙——塞蒙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声响,似乎已经死了。
“他怎么……”郝晴天刚想发问,但话只说了一半就吞回了肚子——不要提问,听话,照做!
莱斯利满意地点了点头,“你接受得还挺快的,果然是E型吗?走吧。”
郝晴天不明白莱斯利的话是什么意思,但莱斯利说过,在回去的路上她会说出一切,所以只要耐心等待莱斯利的说明就好了。郝晴天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手去拿盖在塞蒙身上的帆布。
就在帆布快要离开塞蒙身体的时候,塞蒙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这一跳起码让他的双脚离地两米高,在他飞起的同时,他抡起本该断掉的左脚,重重地踹在郝晴天的脸上,这一脚的力道极大,绝对超出了人类能做到的极限。足有500公斤的冲击力将郝晴天踹飞了出去,他甚至听到了自己脖子骨头断掉所发出的闷脆的恐怖咔吧声。
郝晴天以为自己死定了,可他飞出了十多米落在地上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去,虽然脖子确实断了,而且无法呼吸,身体不受控制,但他的头脑依然清醒,还可以看清眼前发生的一切。
塞蒙甩开盖在他身上的帆布,左腿根本看不出曾经受过伤,而他的原本已经被腐蚀掉的脸现在换上了一层碳黑色的皮肤,眼睛变成了恐怖的黄褐色,眼泪、鼻涕、口水不受控制地流着,而塞蒙并不在意这些,他愤怒地瞪着莱斯利,显然他现在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这个向他开枪的女人。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并没有让莱斯利显出惊慌,似乎这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就见她轻盈地向后跳跃着,在完全看不出她发力的情况下已经和塞蒙拉开了足有20米的距离,紧接着她端起冲锋枪瞄准塞蒙扣动了扳机,子弹毫不停歇地一股脑射向它的目标。
塞蒙显然无法上演骇客帝国瞬间躲避子弹的好戏,但他双拳紧握,用尽全力地咬着牙,极限绷紧他的肌肉,而子弹就像打在防弹装甲上一样,弹落在地面,根本伤不到塞蒙分毫,冲锋枪中的子弹在5秒内就打光了。
塞蒙见莱斯利的攻击停止了,仰头向天发出一声骇人的野兽一般的咆哮,然后大跨步地向莱斯利冲了过来,一瞬间,他的胳膊明显粗了一圈,如果被他抓到,莱斯利那纤细的身体一定会在1秒内被撕碎。
可莱斯利在速度和敏捷度上明显占有优势,就在塞蒙快要撞到她时,莱斯利以左脚为轴心一个转身闪开了塞蒙的冲击,然后向后高高跃起,在空中给冲锋枪更换了弹夹,并且向塞蒙的后脑射击。
这种攻击方式果然奏效了,塞蒙的脑袋被打得血花飞溅,可他还活着,子弹打破了他后脑的皮肤,但根本穿不透他的头骨。
塞蒙被彻底激怒了,疼痛让他抓狂,他撕烂了上身的衬衫,他的身上并没有健美先生那样发达的肌肉,但过分紧绷的肌肉却可以让人直接透过皮肤看清肌肉纹理,这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子弹的冲击不仅给塞蒙带来了疼痛,剧烈地震荡更是扰乱了他的注意力,使他忽略掉了身后的莱斯利,而把目光集中到了倒在地上正瞪大眼睛看着他的郝晴天,拒绝给他水喝的郝晴天。
塞蒙歪了下头,似乎对郝晴天仍然活着这件事感到十分意外,不过他马上又恢复了暴怒的姿态,再次向天发出咆哮,然后朝郝晴天冲了过去,无论莱斯利怎么对他开枪,他都不理会,任凭子弹在他身后撕开他的皮肤。
我靠!快点动!快点动!快点动起来!
突如其来的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眼看着死亡朝自己步步逼近,郝晴天拼命地给身体发送指令,但无论他怎么努力,身体仍然死死地趴在地上,脖子扭转成奇怪的90度。
10米,8米,6米……
眼看着塞蒙飞快地向自己冲过来,郝晴天快要急疯了!
给我动起来啊!我不想死啊!
就在塞蒙冲到郝晴天身边的一瞬间,郝晴天突然发现身体可以自由支配了,他的脖子竟在关键时刻自行复原了。他飞快地手脚并用地向前爬出10多米远,而且只用了1秒。
郝晴天没空去想他的脖子到底是怎么恢复的,也没空去思考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可以瞬间达到百米冠军都无法企及的高速,他要做的就是去抓那把丢在地上的奇怪手枪,那是他的救命稻草,那是他摆脱懦弱的窍门!
塞蒙像个傻子一样,原地转着圈,他在寻找着从眼前消失了的目标,可当他发现目标有两个时,他竟然不知道该冲向谁好,这正好给了郝晴天拣枪的机会。郝晴天站起来又向回跑了十多米,拣起了手枪,然后对准塞蒙。
开枪是不需要学的,但能不能打准就是另一回事了,郝晴天对自己在20米的距离开枪射中塞蒙没有任何信心,更何况刚才的情况他也看到了,子弹根本伤不了已经变成了怪物的塞蒙。
“现在该怎么办?!”郝晴天顾不得什么不许发问的规矩,冲着莱斯利喊道。喊话时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塞蒙,生怕在他转头看莱斯利的时候塞蒙会突然朝他冲过去。
“靠近他,用你的枪对他胸口来一枪,那枪威力足够大,只需要一枪就可以杀了他!”莱斯利就像在看一出好戏,从她的声音中听不出丝毫紧迫感。
杀了他?杀人?可是……这是怎么了?这不是梦吧?刚才我的脖子断了,很痛,真的很痛!如果是梦我不会痛的啊!
莱斯利的话让郝晴天的思绪再次陷入混乱。
就在郝晴天胡思乱想犹豫不决时,塞蒙已经先一步确定了目标。已经丧失人性的塞蒙更像一头暴怒的野兽,而他的直觉告诉他,两个目标中郝晴天更弱一些,所以他瞄准郝晴天轮着如同大猩猩一样强壮的前臂冲了过去。
对!杀了他,不杀他,我会死!
塞蒙的决定同样也促使郝晴天坚定了下来,他举起手枪稳稳地站在原地,虽然他浑身仍然不受控制地颤抖着,但他的大脑依然清醒——正面承受一次塞蒙的冲撞应该不会死,距离太远我没办法打中他,所以要在他快要撞上我的时候开枪,确保百分之百一枪打中他的胸口,如果莱斯利没有骗我,那么我会被撞飞,而塞蒙,会死!
郝晴天的枪口对准正前方向他冲来的塞蒙,他不知道具体该怎么瞄准,所以一直等到塞蒙差两步就会撞到他的时候才扣动扳机。
郝晴天手中的那把奇怪的手枪产生的巨大的后坐力一瞬间震断了他的胳膊,但同样发射出了威力巨大的子弹,那颗淡绿色的子弹不偏不倚地射在塞蒙的胸口,子弹表面的强腐蚀性物质一瞬间烧穿了塞蒙胸前的肌肉和骨骼,护送着金属弹头轰烂了塞蒙的心脏。
这一枪足以致命,可塞蒙的身体仍然在惯性的作用下撞上的郝晴天,并将郝晴天撞飞4、5米高,飞出20多米才摔落在地上。
郝晴天感觉全身的骨头都碎了,断掉的肋骨扎穿了他的肺,鲜血不停地从他的嘴角向外冒着,他无法呼吸,虽然剧痛无比,但却没办法喊出声。
计算失误了吗?gameover?我靠……
郝晴天的意识渐渐模糊了起来,在他失去意识之前,他好像看到了一个性感的银发女人走到他的身边,用帆布盖上了他的身体和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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