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红颜》

第2章 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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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似曾相识

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它并不是十分困难、也不是十分棘手,而是,这个问题困扰我已然六年之久。是的,六年,整整六年。每每静坐之时,它便如同幽灵一般无孔不入,飘荡在这世间,飘荡在我的身边。我并不是在讲一个看似恐怖实则毫无科学意义的鬼故事,只是,现在想起来,所谓的鬼也许并不可怕,反而这个世间,真正可怕、真正教人心惊肉跳的是人,是那一群为世人所抛弃的人!恐惧与震惊在我脑海之中已经埋没了六年之久,现在,我必须尽我最大的努力将其写下,无论用怎样的语言、也无论用怎样的心情、更无论用怎样的观念!总之,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再忍受下去。那件事就如同一双双恶魔的眼睛一般,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似乎要将我吞噬在无尽的黑暗之中,终究不能自拔。就是那样一个校园,却一度笼罩在黑色的恐怖之网下,让人喘不过气来。很无奈,死者竟是因为那种原因被生生扼杀了生命。一语成僭!尽管凶手最后以自尽赎罪,然而,整整七条人命,又岂是如此这般便能了结得了的?

事件整整过去了六年,即便当年的风景不复存在,学校也有了新鲜的血液。只是,设身处地,假若此时此刻我置身于彼,应该可以闻到当年那浓浓的血腥味。或许那并不是真正的血的味道,而是死者无法罢休瞑目的一股股强大的怨气吧!这种骇人听闻、匪夷所思的事件竟然会在这样的社会发生,人们不得不再一次省视社会对于人的种种影响,尤其是对于心灵的滋扰,那是因为意识的可怕远甚于物质。故而,我难以忘怀。多少次午夜梦回,那些亡灵都会飘荡在眼前,尽管、尽管我不是凶手。可是,我不杀伯乐,伯乐却因我而死。

我不能乞求他们的原谅,也不能渴求她们的原谅,更不能奢求自己的原谅…

这三房一厅,我和杏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省吃、又是俭用、又是兼职、又是贷款,最后还是依仗双方父母的慷慨解囊,前几天才还清所有的债,真真正正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家。

家是什么?按英文的说法,就是“爸爸妈妈我爱你”。

现在这个家只有我和杏,要是再添个人,那才是十全九美吧!不知道,她在乡下好吗?五岁多了,再半年,该幼儿园了。想起上学时候的一幕幕,沧桑油然而生。转瞬之间,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都有了快上学的孩子了,哈哈…

命运对人的捉弄真是匪夷所思。

“唉。”我摇摇头,不去想这些事。

这房子,父母们只是零零散散地住过几天,美其名曰孝敬父母,其实我知道他们找借口说城里不习惯还是乡下的好还不是为儿为女吗?父母劳苦奔波一生,子女们真正尽孝的也不过是他们病入膏肓的那几天,我们为他们送个饭、倒个水而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因此,这间父母睡过的房间变成了我的书房。

我爱好收集书本,乐此不疲,与那个人的“只看书,不买书”大相径庭。四个书架靠墙而立,以便我不时查阅。扫视之下,该放的地方都放了,不该放的地方也放了,其实这比起埃及金字塔的石缝刀片不入的境地还差很多,完全是因为我疏于整理,用完不归处的恶习所致,现在我必须为其付出代价。

当初杏就预言,我虽是爱书之人,却不是理书之料。三年来,倒是让她说中了,每次都是她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己亲自动手整理,弄得满身尘埃,随后怒火中烧将我臭骂一顿,让我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方才作罢。对于这件事,她总是发表她独特的观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你永远都只会磨嘴皮子,什么时候理论真能联系实际了,你的梦想也就还剩九十八步了。”

于是,杏出门之前下达最后通牒:“萧愁,如果今晚我回来,书房还是这样不堪入目!那么,恭喜你,你将拥有一次为妻子下厨的光荣机会!”

晚饭?晚饭!

“唉,等等,等等…”

不等我哀求一声,杏已经带上了门。

看来没有办法了,我真后悔收集它们,要是我有哆啦A梦的道具该有多好啊!只消一时半刻,这儿将会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所在。

“哼哼,看来我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呀!”我自嘲道。

首先,我把四个书架上的所有书都用抹布擦拭干净摆成几叠,然后将书架上的灰尘、蜘蛛网、碎纸屑等一一清扫,最后再将这些我连数目都不知道的书籍一一归类,摆放整齐,这样,我的工作才算完成,我才不用担心今天的晚饭。

说来简单,做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从前都是杏帮我整理,我作为旁观者,只见其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约莫一个钟头的功夫,书房便焕然一新。原来不当家不知油盐贵,这角色一旦调换,时间也是成倍的增长。

正如你所想象的,一本日记还是神话般地出现在荒芜之中。六年来,我只看过这日记一遍,不过饶是如此,也是花了好几天的功夫,死了不知多少脑细胞,才勉强理清作者当年的扭曲逻辑。这一晃,居然过去了五六年。

奇怪,为什么前几次我没有发现呢?看来老天又在开玩笑了。

翻开尘封许久的日记,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看这最后一篇。这篇名为“最后的告别”的文章把我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那个深渊正是为我打造的,六年来,我试图忘记它的存在,不过,久而久之我发现那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学会忘记比学会记忆更加困难。于是,现在,这本日记正安静地躺在我手中,我不能让它就这么躺着,更不能让它曾经的主人在另一个世界还依依不舍,消弭不了许多的遗憾。

准确的说,我打算写下这个故事是在三个月前的一天。具体是那一天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一个阴天,见不到一朵白云,全是灰蒙蒙的一片,教人喘不过气来。

杏依旧一大早就出去上班。

由于我的工作在家就能完成,因此时常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阳光。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是比黄花大闺女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一天,心情实在是糟透了。一篇稿子,反反复复修改了十几遍,我总是觉得还有不足的地方,而且是很大的缺憾。其实,那种东西我完全可以不必太在意,我也可以在末尾加上一句“限于本人水平,书中不免有不当之处,还请广大读者指点与批评”之类的巧舌如簧的敷衍之词…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时找不到烦恼的症结所在,我决定出去走一走,去好好看看外面的世界。

离家不远,有一休闲区。那是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遍栽花卉树木,各色楼宇古色古香,假山假石巧夺天工…行走其中,如置身世外,一切的烦恼都会为美丽的风景所取代。看惯了灯红酒绿、看管了是非成败,在现代城市中寻找一片心灵的净土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业余目标,这无疑是个绝佳的所在。而且,此公园免费向游客开放,所以几乎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络绎不绝。

公园的名字叫做——玉珠湖。

到公园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果不其然,即便是阴天,这儿也是门庭若市。有人说,中国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当然,这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调侃之词。其实人多有什么不好呢?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彰显着一个泱泱大国无限的活力。

走在环湖路上,欣赏沿途的花花草草,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就过去了,干瘪的肚子也提出了抗议。抬起左手,已经是十二点十分。

“该祭祭五脏庙了。”我嘀咕了一句。

正在我考虑要吃什么的时候,闲言碎语又恰如其分地钻进了耳朵。

“几点了,肚子都咕咕叫了。”

“哦,十二点多了。”

“那,我们吃饭去吧!”

“是啊,我也饿了。这是公园,东西很贵,都是些小吃,也吃不饱,去外面吃吧!”

“那吃些什么呢?”

“我听说这附近开了一家煲仔饭,味道相当不错,要不去试试?”

“煲仔饭?早就吃腻了。我倒是听说有一家雁城酒楼,那里不仅饭菜好吃,而且听说…”

总觉得,今天的情状似曾相识,阴天、阴云、湖水、公园…还有这阴沉的气氛。

好了,人们都去用膳了,那我去哪儿吃饭呢?还是去老地方吧…

“哟,萧愁,又来蹭饭了。嗯?怎么没见杨杏?你们分了?”胖子还是老样子,剃着利索的三分平头,身穿黑色的做饭马褂,那肥的流油的大肚子挺得老高,仿佛身怀六甲的孕妇。脂肪多得无处可去,便 一个劲地往脸上跑,这不,呈现在我面前的就是一个浑厚圆润的肉球。

“怎么没见阿芳,难道你们也分了?”我学着他的口气。

“没有,你们没分,我们怎能分呢?”胖子笑道,“好久不见你来了,怎么?心情不好?”

找过一张椅子,我颓唐地坐下:“哪里!只是有点累而已。”

这倒是让胖子抓住了话茬:“我说年轻人哪!身体要紧,身体要紧哪!凡事还是适可而止的好。”

这话只要是个心智健全的人都会立马反应过来,我也不生气,反驳道:“这样的话,你可要关紧后门啊!”

“嗯?”胖子停下手中的活,丈二和尚摸不到头,好一阵才反应过来,“哈哈…还是读书人说话有水平呀!”

周遭投来千奇百怪的目光…

吃过饭后,小店里已经没几个人了,有的都是些老大爷摇着扇子,品着廉价的二口茶,以打发多余的时光。

“喏,十块。”

胖子接过钱,笑道:“客官,您还满意吗?”

我摇摇头:“你的水平还是没有阿芳的一半好啊。看来我今天是亏了,下次我是非阿芳的饭不吃呀!”

“萧愁呀萧愁,你小子是越来越馋了啊,老子的厨艺在这一带可是声明狼藉啊。”

我再次摇摇头:“胖子,看来你不但厨艺不济,而且口舌也乏味啊!好了,我走了,等哪天有空了,我们四个好好聚聚。”说着,不等胖子反应,我便迈开步子向公园走去,留下胖子晃头挠腮的滑稽模样…

我有这样的习惯,也不知是何年何月因何缘何故以何方何式养成?每每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我总会绞尽脑汁,冥思苦想,有时候,一连几天,我甚至连一句话都不会说,就那样站着、坐着、躺着,直到一道灵光从天而降准确无误地砸在我发烧的头上,我才猛然睁开双眼,发疯一般解决困扰的问题。

这一次也是一样,在公园中我不知游魂了几圈,那些花花草草也不知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我多久。

不时看看天,苍天总是一片阴云;

不时望望地,大地仍是一片繁华;

不时瞧瞧人,行人还是一片模糊。

“啊!”

一生响彻云霄的呐喊把我拉了回来。

“有人跳湖了!”

“快来人哪!”

“救命啊!”

前方已经聚集了许多人,顾不上许多,我疯也似的拔腿就跑。跑进人群,一番拥挤,我终于看到了真相。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在湖中穿梭,很显然,他的目标是前方的湖心亭。

“别叫了,他不是跳湖,只是游泳!”突然有人吼道,顿时,呼喊声停止了,人们的目光随着白影迅速地移动。

仿佛是四百米长跑,白影开始游得飞快,越接近终点,身体越难受,速度也随之慢下。现在,他已经很慢了,双手一前一后摆动着,双脚一上一下晃动着。越来越远,越来越慢,终于,白影打起最后的体力精神奋力一冲,把人们抛在了脑后,把世界抛在了脑后…

太像了,太像了…怎么会这样…那个噩梦为什么要重现…为什么…

第二天,各大报纸都毫无例外地刊登了如下新闻:

白衣男子跳湖疑自杀,湖心亭陨命谁明真相?

昨天下午4时左右,在玉珠湖公园,发生了一起跳湖事件。据目击者称,当时一名身穿白色短袖衬衫与白色休闲裤的年轻男子在脱下皮鞋袜子后,仰天长啸,随即跳入湖中。起初游客以为他是要自杀,便争相呼喊救命。但见到男子跳下湖后,又从水中浮出,在湖中只是一味地游向湖心亭,人们顿时放松了警惕,以为男子试图以这种方式炒作或展现自我,或是想刺激一番,并不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尽皆旁观,准备下水救人的游客也打消了念头。直到男子上岸后,爬上湖心亭,大口喘气,不一会儿却见男子倒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人们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几个游客又跳下湖中救人。最后警方赶到,在湖工的帮助下,警方登上湖心亭,呼喊过后不见回应,探其鼻息才发现男子已经十分虚弱。警方速将男子送往医院,可惜男子在途中死亡。目前男子身份还未确定,是否是自杀也未确定,事件在调查之中。

在大城市中,这种事可谓司空见惯,可是这个白衣男子的死却让我一阵不安。并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是因为那种场景是在太过熟悉,熟悉到闭上眼睛就能呈现的地步。

更奇怪的是,当那天晚上回到家,整理衣物的时候,我竟然在裤袋中发现了一张纸条。我怕杏怀疑,找个借口躲进洗手间。

那是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用清秀的行楷字体写着:

您好。仰慕已久,望乞一见。后日玉珠湖桥头,不见不散。切勿辞绝,三生有幸。

那一看就是女人的笔迹。行楷字体,流畅自然,端庄不失洒脱,隽永不失豪迈。拥有此等书法造诣的女子究竟是何模样?留下这张字条的目的又何在?废煞思量。

不想今天,我又开启了这本尘封的日记,泛黄的扉页记录了许多许多,我决定写下那件事,以绵薄之力告慰亡灵。

可是,该如何下笔呢?

事到如今,我才知道,原来编故事不过是小儿科,而记录真实却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首先,整个事件不过是在半年之内完成的,而其中牵扯到的人物却有近二十个。其次对于人物的心理,我着实难以一笔带过。更为甚者,对于当事人,我究竟该采取何种态度呢?

与杏讨论一番,结合实际情况,仔细思量后,我还是决定以第一人称记录。我知道很难,可无论如何,我必须克服之。凭我肉眼所见,凭我肉耳所闻,凭我肉脑所感…

故事就从七年前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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