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搜罗了一背篓的猎物后,余锦之才终于走出了这个他生活了三天三夜的地方。
他往人烟处走去,不多时,便看到一户人家。
余锦之停在形同虚设的门前,他拍了下残破的木门,门便往前一倒,发出“嘭”地一声。
激起灰尘无数。
弹幕瞬间飘过一排无情的嘲笑。
【哈哈哈哈哈不厚道的笑了】
【这门也太烂了吧哈哈哈哈】
【之之趁现在快跑,不然屋主就要找你赔钱了hhh】
【一时间分不清,是门惨还是之之更惨些】
大概是听到外面的声响,屋里的人冒出个头来。
“谁啊?搁那干嘛呢?”
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大汉。
他出来瞧见门口的余锦之,警惕地看着他:“这位大哥你有什么事?”
余锦之:“……”生平第一次被个大叔喊大哥,我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他也不想想自己现在什么样子。
乱七八糟的头发和满脸的胡子。谁能不误会?
“兄弟,是这样的……”余锦之干脆自暴自弃的认下了,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自己。“我迷路了。你能告诉我怎么走出这里,去到最近的城镇上吗?”
“原来是这样。”听到这话,大汉才放下警惕。他指着门外说:“你一直往前走,约莫半柱香后就会看到一块坚立着的青石块。你按照石块上所写,找到你要去的地方就好了。”
“我知道了,谢谢兄弟。”余锦之谢过中年大汉后,把倒下的门扶起,拿出了背篓的皮袋放在门口。
待到余锦之的身影离远后,大汉才走到门口,却看见了地上的皮袋。
他打开一看,里面是只白毛兔子。
———————
余锦之在走了一段路后,果然见到了那中年大汉所说的青石块。
那块石头竖立在路口的交界处,上面的左边写着“杏花林”,右边写着“杏花镇”。
【杏花林哎!一定很漂亮!】
【之之去看看杏花吧!】
他本已踏上右边路口的脚,硬生生的转了个方向。
………
余锦之沿着小路走,开始是稀稀落落的一两棵。越往里走,看到的杏花树越多,地上的落花也就越多。
远远望去,一片银白,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一阵风吹来,片片花瓣从树上纷纷飘落,就像是下了场银白色的雪。
【好美啊……】
【之之那边还是春天哎】
【我们这是在夏天看了场杏花雨吗2333】
【哈哈哈哈还挺牛】
余锦之凝神细看,像是注意到了什么。
他走到最近的一颗杏树旁,注视着上面残留的痕迹,脸色逐渐严肃了起来。
他伸手一摸。
果然!
【之之怎么了?表情这么严肃?】
有观众发现了他的异常,发出疑问。
余锦之搓搓手指上未干的血渍。“……有受伤的野猫溜进了这里。”
就在不久之前。
………
余锦之顺着残留下来的血渍一路走,一路观察。
没有打斗的痕迹。
看这出血量应该受伤不轻,竟然还能在甩掉敌人后,藏身在这杏花林中。
这人,可能非常危险。
“咻——”
有什么东西划破空气的声响朝着面上飞来。
余锦之头往旁边一侧,正好擦耳而过。
“噔——”
一块石子牢牢地钉入他身后的杏树之中。
“这位不知是公子还是姑娘的大侠……”余锦之缓缓地把双手举起在头的两侧,做投降状。“我只是一个路过赏花的猎户。”
他举着手,正对着石块掷出的方向。“无意冒犯,还请您高抬贵手。”有血珠从他被划破的耳朵上渗出。
【????】
【发生了什么???】
【??我错过了什么?】
【姐妹们之之被威胁了!!】
【之之有危险??!】
良久,才传来一道虽然虚弱,却不失强势的男声。“……过来。”
余锦之眯了眯眼。
按照男子所说,他往前走了几步,在越过几棵杏树后,终于看到了倚靠在杏树上的黑衣男人。
男人抬眼瞥来,瞬间,一股凌厉的杀气扑面而来。
………
余锦之在与他相隔五米处停下了脚步。
男人周身气息紊乱,左手呈自然下垂状。若不是他手臂上的衣服都被剑痕划破,露出血淋淋的肉来,余锦之差点就被他正常的神色蒙蔽过去了。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黑色修身劲装,只有腰间缠着根靛蓝色的腰带。乌黑的长发被高高束起,露出他光洁饱满的额头。
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硬是让男人那皱紧的眉宇和眼底那冷似寒冰的眼神给带得气势逼人。无端让人联想起山林中,伺机而动的孤狼。
充满了危险性。
余锦之撇撇嘴,这哪是野猫嘛,就算受伤了也还是凶残的野兽。
不止余锦之在观察,男人也在暗暗打量着他。
看起来是个不修边幅的莽汉,却轻松的躲开了他试探性掷出的石头。
这人,绝不是他自己所说的什么乡野蛮夫这么简单。
————————
余锦之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现在的他,背篓挂在胸前,背上背着个一米八大汉,正在步行赶往镇上。
怎是一个“苦逼”能形容。
余锦之慢下脚步,收紧手臂,把背上往下滑的人往上一颠。“呼呼……”他虽然已经累得直喘气,脚上倒依旧健步如飞。
【之之也太拚了吧……】
【这个人刚刚不是还威胁你吗?没有必要救他啊】
【前面的管得真多,你管之之救不救呢】
【就是就是】
余锦之本来还想着,男人可能会做的两个可能性:
一是:男人要杀人灭口。
他想着,虽然他敌不过这些有内力的古人,但可以拖着男人,趁他的伤势恶化,再杀了他。
二是:男人与他交易。
如若男人开口让他带他去医治。他打算着,表面答应,等男人松懈后就把他打晕丢下,再逃之夭夭。
但以上都只是他的假设。
事实上,男人直到晕倒也没有再对余锦之动手,也不曾开口求过他一句。只是用他那双黑亮的桃花眼直勾勾地看着余锦之。
余锦之那脚啊,是怎么也迈不下去了。
于是,就变成了现在这种局面。
………
待余锦之背着个百来斤的大汉走了几公里到镇上的时候,几乎已经迈不动腿了。
口干舌燥不说,腿肚子更是直打颤。
他舔了舔干燥的唇,背着人凑到一位年轻姑娘的身边。“请问……”
姑娘回头一看,就看见张糊了一脸头发的黑毛脸。顿时惊得花容失色。“啊————”她发出一声凄惨地尖叫,人就已经晕了过去。
余锦之:“……”也太伤人自尊了吧!
无奈,他只能费力地空出一只手,把人接住。避免了她与大地亲密接触的命运。
折腾了好久,余锦之才终于在一位翩翩贵公子的指引下,找到了医馆。
医馆门口的小童看见背着个人的余锦之,迟疑的上前。“这位壮士……”
“快……快来搭把手!”刚说完,他就双腿一软,连带着过来扶人的小童一起,趴倒在地上。
等到里间的大夫听到声响出来察看时,已然是一副叠罗汉的景象。
而背上趴着两个人,垫在最底下的余锦之,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受伤最重的那个呢。
门外,有片白色的衣角一掠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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