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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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少卿黑了脸。  李玺揪住阿史那朵朵的一小截衣袖,把她的手从自己脖子上拿开。  朵朵并不介意,依旧睁着那双水汪汪的圆眼睛,热切地看着他。  怎么叫人讨厌得起来?  李玺不由勾了勾唇,说:“我不是皇太子,是圣人的侄子,福王。”  “不是皇太子哥哥吗?”小郡主歪歪头,不愿意相信。  李玺笑道:“大业还没立太子,就算立,也不可能是我。不过,你可以叫我哥哥。”  “哥哥!”阿史那朵朵选择性地听到后一句。  接待的人是一个可爱的小娘子,这比那些趾高气昂的臭老高可幸运多了。  不止李玺,鸿胪寺的“临时工”们都挺高兴,热情主动地向阿史那朵朵介绍着长安城。  阿史那朵朵对每个人都很友好,看着柴蓝蓝她们和自己年龄相仿,还把自己身上的宝石手钏解下来送给她们。  几位小娘子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大大方方地收了,又把自己的贴身饰物摘下来作回礼。  阿史那朵朵非常开心,很快和她们玩到了一起。  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李玺,跟别人玩一会儿,就要跑到李玺身边待一会儿,就算不说话,单是挨着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那跳脱又不失细心的小模样,就像李玺的翻版。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呢?  魏少卿不喜欢。  全程黑脸。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当即就要把小福王捉过来,锁在自己身边。  一行人还没进宫,阿史那朵朵和李玺长得像的消息就传遍了长安城。  晋阳大长公主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腰也不疼了,胸口也不闷了,说话也有力气了,连珠炮似的吐出一串命令。  很快,阿史那朵朵的画像就送到了晋阳大长公主手里。  刚好,探子把李玺也画上了,两个人一左一右,五官肖似,气质相合,若非一男一女,一高一矮,还真会被当成亲兄弟。  “好啊,真好!是我小看了李鸿,这小子竟敢在我眼皮底子下做出这等偷梁换柱之事!”  晋阳大长公主冷笑连连:“去,把定王妃请到竹心坊,就说我找她。”  心腹躬身应下,匆匆去了。  李云萝一直派人盯着杨氏的院子,杨氏秘密出门,她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杨氏身边一等女使巧娘受过她的恩惠,早就被她收买了,刚好,这次出门,杨氏带的就是她。  杨氏回来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叮叮咣咣地摔了不少东西,就连杨嬷嬷进去劝都被骂了出来。  后来又像疯魔了似的,跑到庵堂里,对着定王的牌位念念叨叨。  仆从们离得远,听不真切,瞧着杨嬷嬷那反应,似是大逆不道的话。  巧娘很快就把消息传给了李云萝。  李云萝把她的话前后一思量,忽地白了脸。  尽管巧娘只听到了只言片语,她却敏锐地拼凑出真相。  万万没想到,李玺不仅不是杨氏的骨肉,连定王的都不是。  他居然……居然是圣人的孩子。  “丝竹,你去看看大姐姐在做什么,就说我躺乏了,请她来陪我说说话。”  “喏。”丫鬟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李云萝倚在榻上,大秋天的,竟出了一身汗。  太极殿中,李鸿看到阿史那朵朵的第一眼,就知道瞒不住了。  安置好朵朵,他就去了长乐宫,和太后商议。  在此之前,太后是极力反对他认回李玺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位陪着大业王朝一起经历过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老人家,反倒十分镇定。  “既然瞒不住了,那就揭开它。”  太后轻舒一口气,似笑非笑道:“你不是想让册册做储君吗?正好如了你的愿。”  李鸿张了张嘴,想说,母亲不用担心,他会挑出最合适的人选过继给阿镇,不会让他后继无人,更不会收回福王府的皇城令。  最终只是应了声“喏”。  他们母子一路走来,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关爱丝毫不比亲生母子差,有些话说得太直白,反而多余。  大理寺。  萧子睿站在窗前,一脸深沉,“书昀,你看那片云,你再听听这风声,有没有山雨欲来的气息?”  魏禹把一撂卷宗甩到他脸上,“洛阳的案子结了吗?城南的院子买了吗?夕哥儿和月牙儿眼瞅着就要满月了,你真想让他们在福王府办周岁宴?”  萧子睿晃悠到案前,盘腿坐下,哼哼唧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盘算什么,我瞧见阿史那娘娘画像的时候,你还没进大理寺呢!”  魏禹笑了一下,“果然是你,把它封到了机密柜。”  “不然呢?让整个大理寺跟着遭殃?”  魏禹执手,“失敬失敬。”  萧子睿拍桌子,“少废话,就说带不带我一起玩吧?”  魏禹起身,深深一揖。  萧子睿郑重还礼。  从今往后,保扶明主。  祸福同担,生死与共。    被所有人惦记着的小福王和小郡主,丝毫没看到什么风啊雨啊的,俩幸运崽正满长安城地玩呢!  第一天,逛完了皇宫,在御厨房偷吃烤羊腿,吃撑了肚皮。  第二天,坐着华丽的“包包车”从西市逛到东市,买下的大包小包整个车子都塞不下。  第三天,去乐游园摘了两筐柿子,吭哧吭哧地运到动物园喂小象。  小象不喜欢吃柿子,俩人也不失望,用大锅蒸了自己吃。  吃完柿子又去看汗血宝马。  阿史那朵朵自小在草原上长大,对马比李玺更了解,她还送给李玺一对大刷子,专门给汗血宝马刷毛的。  “我知道它,它的父马是从昆陵都护府带到长安的,我在伊丽河边见过它的马群,它的父马很厉害。”  阿史那朵朵的神情有些忧伤,“那样的骏马,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跑,繁华的长安城不适合它。”  李玺轻咳一声,硬着头皮安慰:“也许它喜欢呢?你是不知道,那大马王过得多滋润,每天有吃有喝,还有漂亮的小母马陪伴,偶尔回忆一下长河落日、英雄往昔,也挺不错的不是吗?”  阿史那朵朵被他逗笑了。  李玺晃了晃手里的刷子,“教我刷马毛吧!”  “好!”阿史那朵朵很快高兴起来,和他一左一右刷来刷去。  偶尔目光撞到一起,李玺就会俏皮地挤挤眼,逗她笑。  “哥哥如果是皇子就好了。”朵朵情不自禁道,“我就可以嫁给你了。”  咳、咳咳!  李玺连忙说:“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我已经有王妃了。虽然他做错了事,我还在惩罚他,但是,暂时不打算换人,以后也不会。”  “不用换呀,像哥哥这样优秀的勇士,理应占有更多女人和牛羊。”阿史那朵朵理所当然道。  “不不不,我的王妃是个男人,跟女人和羊没啥关系。”  “啊,连男人都能征服,哥哥果然很厉害。”阿史那朵朵眼睛一眨一眨,满是崇拜。  李玺:“……”  “你是说,你这次来了长安就不走了,对吧?”  “嗯,我是代表突厥王庭来的,会嫁给圣人或圣人的儿子,代替慕朵姑祖母修复突厥与朝廷的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祖父给她起了一个和阿史那娘娘相似的名字,还教他长安的文字和礼仪。  朵朵神情坦荡,丝毫没有悲伤或埋怨的模样。  李玺却很不是滋味。  两国邦交,不该由一个小女娃来“修复”。  万一突厥部落再侵扰大业,或者大业想拿突厥开刀怎么办?这位小郡主会像她的姑祖母一样被关进冷宫,郁郁而终吗?  那位美丽却不幸的女子,是他的祖母。  “我来教教你吧!”李玺说。  “在长安,娘子与郎君结合,不是为了占有,而是因为喜欢。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但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心存美好,奔着光明的方向努力,不是吗?”  “女人不是牛羊,不该像货物一样被男人抢来抢去。你看,你和男人一样聪明,会骑马,会射箭,会读书写字,不是吗?”  “你完全有资格做占有的一方,用自己的本事去征服男人。”  “如果喜欢长安,可以留下,找一个如意郎君,过和美的日子;如果不喜欢,就回到草原,做你想做的事。”  “我会上书圣人,拒绝牺牲一位小娘子,换取大业与突厥的和平。”  阿史那朵朵眨眨眼,眼中有泪光闪过。  她并非什么都不懂,只是从小被那样教导着,早就想通了、接受了而已。  她的亲人并非不疼她,族人们也十分爱戴她,然而大家还是默认了,这就是王庭女子该做的事。  李玺是第一个对她说了不一样的话的人。  “哥哥!”小郡主扑到李玺怀里,泪光闪闪,“我更想嫁给你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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