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味斋在东市。
东市自是热闹非凡,既然是来逛街的,骑着马就不适合了,崔维桢和叶蓁蓁把素雪和红云寄存在邸店,两人下马步行。
叶蓁蓁许久没有闲暇逛街,今日一来,又添了些小趣味。
街道两旁商店鳞次栉比,路边还有摊贩摆卖,货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集市里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往来吆喝,热闹非凡。
不多会儿,就听到糖葫芦的叫卖声。
“冰糖葫芦,又甜又新鲜的冰糖葫芦哟。郎君,您要给夫人来一串冰糖葫芦吗?”
街道上游人如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面目千篇一律,但总有一些人气质独特,即便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不言不语,也显得鹤立鸡群,露出天生尊贵的气息。
崔维桢和叶蓁蓁的长相并非人人都认识,但并不妨碍他们出众的相貌和锦衣华服在人群中脱颖而出,他们两个并肩走在街市上,宛若璧人相映,烨然生辉。
无论是商贩还是行人,视线都不自觉地落在两人身上,只觉得这两人着实赏心悦目,让人舍不得离开眼。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走街串巷,三教九流的人见识多了,人情世故自然练达,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关系,主动凑上去询问。
崔维桢几乎不吃路边小摊,只是他看了一眼满眼渴望的妻子一眼,终究是从荷包中拿出一块碎银子递过去:“来一串。”
”好嘞!客官,您的糖葫芦!“
小贩忙不迭拔了一根最大最漂亮的冰糖葫芦恭恭敬敬地递到他手上,崔维桢转送到叶蓁蓁跟前,道:“蓁儿,你尝尝甜不甜?”
叶蓁蓁还真没有吃过古代的冰糖葫芦,凑过去咬了一口。
殷红的唇瓣落在冰糖葫芦上,两者的颜色似乎融为一体,接着一对整齐洁白的小牙探出来,轻轻地咬上一个缺口,本来板着的脸上突然露出愉悦笑意,圆圆的杏眼微微地眯起,像极了一只慵懒的大猫。
崔维桢的眸光沉了沉。
叶蓁蓁砸了咂嘴,点头赞许道:“好吃!你要不要尝一尝?”
崔维桢有心拒绝,但她难得释放和好的信号,他终于还是放低架子低头咬了一口,柔软的饴糖包裹着新鲜的山楂,酸酸甜甜的味道瞬间在味蕾中爆发开来,口腔中全是酸甜的余味。
确实是女郎们喜欢的食物。
“怎么样?好不好吃?”叶蓁蓁在旁追问着。
崔维桢:“确实不错。”
叶蓁蓁这才心满意足,继续吃着剩下的冰糖葫芦,但崔维桢却是怎么也不肯吃第二口了。
知道他性子如此,叶蓁蓁并没有因此恼怒,只是颇有些遗憾道:“可惜不能带回去给旺仔吃,他肯定很喜欢。”
小孩子肠胃弱,不能随便吃路边摊。
崔维桢并不觉得如何:“这有何难?让厨娘制作便是。”从小到大,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叶蓁蓁看了他一眼,心中腹诽,家花没有野花香,家里的零食,自然也没有外面买的好吃啦!
她以前小时候,就最喜欢去学校门口买零食吃了!
旺仔作为她的儿子,可不能丧失了这样的生活情趣,等他长大些,一定待他吃遍小吃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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