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

第272章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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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非离素来是个克己之人,晚上红罗帐里再是荒唐放肆,白日里依旧端着他世家子弟的优雅和矜持,关起门来也不会做出白日宣淫之事,连夫妻间的甜言蜜语都甚少说,也只床笫之中情浓之时才会偶尔低语两句。今日这般冲动之举,却是从未有过。

季菀愣神的功夫,已被他压上了床榻。

“别…”她寻着空隙忙伸手抵着他的胸,红着脸喘息道:“现在是白天…”

颊若红霞,眉目风流,眼神流光荡漾,这般姿态,看在男人眼里,更似欲拒还迎的情趣。

陆非离在她唇上轻啄一下,语气低哑,“阿菀,给我生个孩子,嗯?”

季菀想起上午在萧家,母亲说过的话。

“嗯。”

陆非离目光一黯,重新覆上了她的唇。

暧昧的喘息和低吟从罗帐中传出来,守在外头的两个丫鬟都红了脸,忙吩咐下去烧水。

这一番闹腾直到黄昏才将将消停。

等两人沐浴换洗后,晚膳已经呈上来了。

季菀想起季云和季松的事儿,在饭桌上便与陆非离说了。

陆非离笑了笑,“以前他们那么对你,你还费心给他们安排前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度宽容了?”

“我本来也不小气好嘛。”

季菀不服气的反驳,“我可不会针对无辜,他们招我我才反击的。本来三叔自寻死路,我是可以袖手旁观。可我大伯心慈,总是念着血脉亲情,大伯母求到我跟前来,我也不能拒绝。再说,我娘的性子我最了解,最是心软。罪不及子女,就算我不管,她也不会无动于衷。她现在是萧家主母,一言一行都有人盯着,总不能把他们两个送去萧家,做奴仆吧,我娘不忍心。当做主子吧,祖母肯定会有意见。”

毕竟是姓季的,她们姐弟几个就算是拖油瓶了,母亲若是还将季云季松带进萧家,就显得太不知分寸了,好似对前夫还念念不忘。

送去周家就更不合适了。

周家满门都是忠义之人,哪能容得下逆贼家眷?尤其还是以前欺负过他们的人。所以思来想去,这事儿还是她处理最为妥当。

“你就告诉我,这个忙你到底帮不帮。”

“帮。”陆非离目光含笑,“夫人都开口了,我哪敢不从?”

“贫嘴。”

季菀口中这么说着,脸上却带了笑,体贴的给他盛了碗鲜鱼汤。

陆非离一边喝汤,一边道:“明天我就让人去一趟京兆府衙,将他们的奴籍消了,你再写一份放奴书就可以了。”

官奴和一般的家生子不同,家生子若想得自由,只需主子放奴即可。官奴则是在府衙里有奴籍记档,必须得先消除,便是普通奴仆,再由主家写放奴书。

“嗯。”

翌日,季菀先去了宫中谢恩,隔日才带着季云和季松去了季府。

季府也在内城,但距离安国公府还是隔了几条街,坐马车都将近一个时辰才到。

府邸是季菀出钱买的,仆役却是周氏托弟妹程氏安排的,上上下下总共有近二十号人。

内城房价高,两千两也就买了个二进的宅子,但占地较宽,规模还是不小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已很是气派。

当然,比起安国公府这样的勋贵府邸,还是差了许多。

季菀从马车上下来,看着门匾上‘季府’两个字,眼神里有一瞬间的恍惚,竟生出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来。

季云和季松站在她身后,神情也都带着些茫然和飘忽。

季远被判刑之前,得武阳伯送了一处宅子,也是很好的,但那时季远时常不在家,就她和弟弟两个人,空荡荡的,家里围绕的全都是陌生人。

门房早看见了安国公府的马车,一人迎上来,一人忙进去禀报。

季家是平民出身,季平如今还只是个普通巡防步兵,并没有什么人刻意的去调查他,所以知道季府和季菀关系的人,很少,倒是没有人来拜访什么的。冷不防来了这么一个尊贵的客人,左邻右舍不免诧异。

季菀则早就跟着下人进去了,在二门处便看见了匆匆而来的苗氏,身后跟着一个小丫鬟。

“阿菀。”

苗氏见到她,很是欢喜。

他们本是平民出身,节俭惯了,便是如今显达了,也不张扬。苗氏依旧穿得朴素,头上也就一根银簪作为装饰,莫说是达官显贵的妇人,便是普通富户都比她有派头。

季菀微微一笑。

“大伯母。”

她在北地的时候,其实也不过分注重衣着打扮,和从前对比显得差异很大。可在贵圈儿里,她算是很低调了。如今回了京城,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安国公府的脸面,就更为庄重了。

锦缎华服,金簪步摇,连耳坠都镶了宝石,腰间佩戴的香囊都是用蜀锦做的。浑身上下,那叫一个华贵雍容。

苗氏走进了一看,震了震,随后脸上带笑。

“这是哪儿来的神仙妃子啊,怪不得我一大早起来觉得屋檐都冒着金光,却原来是你带来的。”

她倒是识字,但不多,不懂得读书人的咬文嚼字,话也说得实诚。

季云抿了抿,偷偷打量季菀。

入京后住进安国公府,她就没再见过季菀,却也见识了京城大家族的气派和富贵,远非在兰桂镇或者延城所能比拟。就连有体面的下人衣食住行,都比寻常百姓强许多。

今早她被唤到季菀跟前,也震得半晌回不过神来。

季菀是这辈姐妹中容貌最为出众的,走哪儿都引人注目。以前隐在乡野里,左邻右舍都说她长得水灵漂亮。走出乡村,做了富家小姐,锦衣玉食的养着,越发水嫩,更莫说后来入了世家成为贵女,那气度更不一样了。

若是让从前的村民见到现在的季菀,怕是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世家贵妇人和乡下野丫头,那简直是云泥之别。

季云也做过几年富家千金,但和季菀比起来,自己都觉得小家子气。

苗氏带着季菀往里走,季菀问:“大伯呢,不在家么?”

“你大伯闲不住。”苗氏面带笑容,道:“他说,虽然阿平中了武举,但毕竟还只是个小兵,俸禄也不高,咱们这么一大家子人,总不能干吃闲饭。这几年拖你的福赚了些银钱,他就寻思着去赁个铺子,做点小本生意,就卖你做的那个煎饼果子和葱油饼。还可以买些田地,租给佃农收租金。这不,一大早就出去打听了。”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

其实季菀名下有铺子也有田地,但她知道大伯一家肯定是不会接受她的馈赠,也就没提。

“不过这里是内城,中心地段住着的都是达官显贵,这些个平民喜欢的饼子,那些贵人是不会喜欢的。你们若是想赁个铺子,最好就在这附近,这一圈住的普通百姓多,生意也会好些。”

她是做生意起家的,这方面是行家。

“你们刚到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怕是会吃亏。这样吧,我让人帮你们找个合适的铺子。”

苗氏大喜。

“那我就不客气了。”

“咱们自家人,不说见外的话。”

到了内院,好容易把女儿哄睡的胡翠也牵着儿子来到了正厅,一见季菀通身的贵气,险些弯腰行礼。倒是帆哥儿,见到季菀立即就蹬蹬的跑过来,脆脆的叫姑姑。

季菀很喜欢小侄儿,弯腰亲昵的刮了刮他的鼻子,才起身看向有点愣神的胡翠。

“大嫂。”

胡翠回神,“这才两日未见,竟觉得阿菀比从前更美了。”

季菀轻笑,“嫂子就会拿我说笑。”

她牵着小侄儿坐下来,这才说起正事。

“你们俩过来。”

季云和季松垂眸走到正中央,也不知道该不该认亲,两人都显得有点无措,下意识看向季菀。

苗氏早在二门的时候就看见了两人,但季菀没提,她就没主动问。

“他们俩的奴籍已经消了,我也给了放奴书。国公府里人多口杂的,规矩也多,免不了私下里打听非议,想着还是送到您这儿最合适。”季菀语气平静,“他们做过官奴,阿松以后是无法科考入仕了。大伯不是想开做生意么?总是要人手的,与其在外面雇佣,倒不如用自己人。让他们俩跟在身边,有个一技之长傍身也不错。”

苗氏点头。

“你想得周到。”

他们本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也就是念着一脉同宗的情分,所以收养季云和季松,也会给他们安排好终身。但季松是男孩儿,长大后总要靠自己养家糊口,不可能让季海好和苗氏养一辈子。

季菀看向季云季松,“还不叫人?”

季云忙牵着弟弟跪下来,“谢大伯母收养之恩,将来我和阿松一定涌泉相报。”

“起来吧。”

苗氏看着两人,心中也不免同情。

“以后安心在这里住下来,什么都别想,你们还小,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好坏都是自己过出来的。”

“是。”

两人低头应了。

苗氏又让人去给两个孩子收拾房间,带他们下去熟悉熟悉,待会儿再过来用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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