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山先生一行从欧洲回来的那天,晕头转向的她,脑子里一片昏昏沉沉,几乎什么都没听,也什么都没看,完完全全地,不复记忆。
宋聿有些挫败地,低低呻吟:“陆潇潇,总有一天,我要被你气死。”
刚一说完,他就俯下头,重重地,惩罚性地,吻住她。
等到他放开潇潇的时候,潇潇已经几乎不能呼吸了,她瞪着他,现在这个小男生是越来越大胆了,根本不把她的约定放在眼里。
她刚想说什么,宋聿伸出手,轻轻覆住她的唇,然后,在她耳边轻声说:“潇潇,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份礼物,答应我,一定要好好保管它。”
他的神情,带着从未有过的郑重。
潇潇有些踌躇,这个镯子,看上去――很贵重耶!
可是,她看向宋聿,后者的眼神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严肃,执着,还有一丝丝,紧张。
潇潇微微点头,手中握住那个盒子,依偎在宋聿的身旁,心中一片甜蜜。
渐渐地,在宋聿的持之以恒的软磨硬泡下,潇潇开始差不多每周都小心翼翼地,避开闲杂人等,和宋聿在外面约会了。
约会的地方,也真的无非就是餐厅啊,公园啊,游乐场啊,电影院啊什么的。
对正处于甜蜜热恋中的小情侣们来说,无论在哪儿约会,其实还不都一样。
有一次,他们又去了那家不甚知名的小小电影院,只不过这次,看的不是恐怖片,而是一部同样不甚知名的爱情文艺片,看了不到十分钟,潇潇正在吃着薯条,看着大银幕,就看到宋聿同学的身体突然倾了过来,然后,低低地,似是略带恼怒地叫了一声:“陆潇潇――”
她一惊,条件反she般转过脸去,就看到一双略带笑意和淘气的亮亮的眼睛,然后,一个唇,飞快地,在她的唇上刷过。
她蓦地反应过来,看着宋聿,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小男生!
有一次,他们去逛公园,出来之后,两人闲来无事,悠闲自得地,在d市最有名的一条步行街里,边逛边聊天。
无巧不巧地,在一家书店门口,居然碰到一个人,而这个人,还是潇潇认识的熟人。
d大声名显赫的国宝级人物,称得上是d大的super star的,教应用统计学的professor杜。
professor杜对这个秀外慧中的,从本科开始就上过他的课的,同样也算得上是d大名人的陆潇潇同学自然知之甚多,且一向颇为赏识。
于是,他破天荒地,提着手中刚买的书,就站在步行街的街头,拨冗和她闲聊了几句。
他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潇潇身旁的,这个高大俊挺的,貌似护花使者的宋聿同学。
就只听得他笑眯眯地:“陆潇潇,这位是……”
颇有几分暧昧的老顽童式的表情。
潇潇有些窘,看看宋聿,后者脸色虽不动声色,但他的手,暗地里更紧地牵住了她的手。
她只好有些脸红地开口:“呃,杜教授,他是……”
话还没说完,只见professor杜以一副“其实我什么都知道”的神情,摆摆手,宽宏大量地说:“哎呀,潇潇同学,谈个恋爱很正常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接着,仔细打量了宋聿一眼,微微一笑,“嗯,不错,小伙子长得还满精神的。”
宋聿第一次觉得,这个自他进校以来就久仰大名的,路上也偶遇过几次的,在d大名气绝对响亮过校长的,外形气质都酷肖爱因斯坦的姓杜的小老头,倒也还满可爱的。
但是,两秒钟之后,他就毫不犹豫地推翻了刚才的观感。
因为professor杜哪壶不开提哪壶地,上下打量了他半晌之后,似是蹙了蹙眉,对他语重心长谆谆教导地说:“小伙子,能找到陆潇潇同学做你的女朋友,真是你的福气啊,你要好好加油哦。”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一眼宋聿,想了想,接着发问,“看着挺年轻的嘛,在读研几啊,不是商学院的吧,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啊?”
潇潇偷偷瞥了一眼宋聿,他的脸已经开始有向下拉的迹象了,正在此时,杜教授的电话响了,就看他一边接一边应声诺诺:“马上就去马上就去……”
放下电话,沖他们笑:“完了完了,忘了去买菜,老婆发火了,下次再聊啊――”
说完,动作十分迅捷地,一跑三步远地,离去。
潇潇和宋聿有些愕然地,看着他瘦小的身躯,越跑越远。
两人都忍不住笑,这个杜教授,还真是个童心未泯的――活宝。
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潇潇,虽然千般掩饰,万般小心,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甜蜜和欣喜,是瞒不过向来观察力细緻入微的亲亲室友默默同学的。
某一日晚上,自修结束在校园里面闲逛了一圈之后,宋聿跟往常一样,不顾潇潇反对,执意护送她回宿舍,看着她上楼,才离去。
等到潇潇一推开房门,就看到默默同学端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椅子上,脸上摆着一副史上最恶的晚娘脸孔。
她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只见默默哼了一声:“陆潇潇同学,怎么,终于捨得回来啦?”
潇潇有些心虚,只好尴尬地笑。
她都一直还没好意思把这件事告诉一直跟她无话不说,有过命交情的默默呢。
谁叫她找了这么个小男朋友呢,真教她左思右想,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承认才好。
默默又哼了一声:“当然了,现在的陆潇潇同学,开心都来不及了,哪里还把我这个闲杂人等放在眼里啊。”
说着,站起来,面无表情地,绕过潇潇,就要向外走。
潇潇心中暗嘆一口气,凭着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她当然知道面前的这个看似忠厚老实实质狡猾透顶的默默同学是在故意整她,但是,谁叫她理亏在先呢?
她只好伸出手拉住那个装腔作势要往外走的人:“好吧好吧,我承认了,我和宋聿……在谈恋爱。”说到最后,从脸一直羞红到耳朵根后。
默默挑挑眉,转身,不出意料地看到潇潇这么多年来难得的无处躲藏的窘态,还真是我见犹怜呢。
她也就卸驴下坡地,见好就收,但是,口气仍然有些不善:“哦,这么大的一个新闻,而且,新闻主角还天天都在我身边,怎么我好像知道得比d大80%的人都要晚啊?”
潇潇更是羞得无地自容。
要怪就怪这个宋聿宋同学,还真是的,和她老妈从珊女士如出一辙地,不谈恋爱则已,一谈就极其极其惊人。潇潇对他的约法三章,他只是象徵性地遵守了几天,没过一阵子,就原形毕露。
潇潇一早就跟他约好,在学校,不许太接近她,当默默和她同进同出时,他倒的的确确守约得很,几乎不见踪影,但是,每每,当默默有事,她独自一人去上自修时,没坐上三分钟,宋聿同学必定会在她前后左右,相隔不到三米的地方出现,然后,书也不看,就一直盯着她,仿佛她脸上有着大大的斯芬克司之谜。直到潇潇又羞又恼地,狠狠盯他一眼,他才如梦初醒,装模作样地看上几页书,再然后,依然如故,还悄悄地,时不时地,递给她一些巧克力之类的小零食,让潇潇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后,当潇潇实在不堪其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宋同学总会在同一时间,比她更快捷地收好书本,跟在她后面,一同离开。
而经常性的,当潇潇跟默默在食堂吃饭,去打打球,或是去听讲座的时候,他倒是很知趣地,从不过来打招呼,但是,跟那个叫做姚远的小男生,鬼鬼祟祟地,总在不远处晃荡,每当她目光扫视过去的时候,他立刻低头,假装看不见,让她气又不是,笑又不是,十分无奈。
后来,实在没办法,潇潇只好提出了一个折衷意见,那就是:每天晚上,潇潇陪他一起上自修,顺便督促他学习,其他时间,非有要紧事,不得无故在潇潇面前乱晃。
宋聿等了老半天,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十分愉快地答应了。
于是,每天晚上,潇潇都找各种理由,推掉默默的自修和其他邀约,默默似乎也不以为意,从来也不多说什么,让潇潇得以很顺利地,人约黄昏后。
每每,当她和宋聿上自修的时候,这个小男生,倒是不再有其他什么动作,安安份份地,坐在她身旁看书。没过多长时间,潇潇就发现,这个貌似什么都漫不经心的小男生,其实骨子里深得宋致山先生的真传,做什么事都不动声色地,一刀下去,切中要害。
也没见他怎么好好看书,cet-6不声不响地,居然还考了个优秀,倒让她这个曾经一度还颇有优越感的小老师心里都有些酸熘熘的。
想当年,她可是经过了很艰苦很艰苦的努力,才考到优秀的呢。
就看旁边的这个小男生悠闲自得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书,时不时还抬起头沖她嬉皮笑脸一下,但潇潇笃定,他那个复印机似的脑子,该看该记的,绝对都看住记住了。
每晚自修过后,就是宋聿同学全盘主导的时间了,他总是牵着潇潇的手,带着她在校园里面到处闲晃,不到晚熄灯时间不归,且誓有将d大校园每一寸土地都盖上“宋聿到此一游”戳记的远大目标和宏伟抱负。
很快潇潇就惭愧地发现,说起来在d大待了这么多年,她对d大的真正了解居然还真不如这个晚她三年进校的宋聿同学。
就听得他边气定神闲地牵着她的手漫步,边仔仔细细地给她介绍掩映在绿荫丛中的,潇潇从来也没注意过的那些边边角角地带的显然年代已经久远的从来都是门扉紧锁的小楼房,这栋是赛珍珠女士住过的,那栋是孙中山先生小憩过的,还有拉贝故居之类的,然后,这棵青松是金庸先生栽下的,那株雪柏是杨振宁先生种植的,诸如此类,等等等等,d大百年来的沧桑诚朴的历史,籍着夜色掩映下的校园美景,在他的口中娓娓道来,立刻变得生动鲜活起来。
看不出这个曾经一度被她断定校园生活只是他丰富多彩人生旅途中微不足道的小小点缀的小男生,居然还有深藏不露的这一手,心思如此细緻地,对d大的历史和校园如数家珍,瞭若指掌,倒叫潇潇不得不刮目相看。
此外,她也很快发现,宋聿同学的爱好十分广泛,至少,宋同学的生活,比起一向在从女士威逼下循规蹈矩的陆潇潇同学,要多姿多彩多了,他喜欢音乐,颇通音律,他爱踢足球,爱打篮球,算得上是球场上的一员骁将,另外,两人聊多了,潇潇发现,他看过的中外名着居然似乎也不见得比她少,而且,一起去观赏过几次美术展览后,潇潇更是有几分惊骇地发现,宋聿同学的美学鑑赏水准,堪称潇潇从小到大见过所有人中的the top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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