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尚林下午见过于锦凡后,就给熊自强打电话,让他把监视于锦凡的人撤掉。
熊自强刚开始还狡辩,说他没有派人监视于锦凡。罗尚林只好把那个人的名字报给他,他这才承认了。他认为于锦凡既然存着苏永生的手机号,必定认识他,自然也认识苏静言。苏静言失踪,他或许可以提供一些线索。
罗尚林知道他说只说了一半理由,另外一半恐怕是因为副秘书长亲自来要人,这才让他起了疑心。不过他并没有戳穿他,而是告诉他于锦凡和苏静言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苏静言有男朋友,而且她的男朋友确实有问题。
抓到杀害苏永生的凶手后,熊自强就不再继续负责苏静言的案子了,苏静言的案子归浅湾分局负责。既然罗尚林开了这个口,他只好作罢。
只不过他听说李从蓉去医院看过于锦凡两次,还说他是她的表弟。他和李从蓉从小一起长大,她有没有表弟他会不清楚?他不愿意去问李从蓉,只能在电话里责问罗尚林。
罗尚林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他说这确实是一门远亲,他也刚刚知道,而且于锦凡就住在蓉蓉楼上,平时可以互相照应一下。即便不是亲戚,趁此机会认下这门亲戚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熊自强说他心真大,不过他还是提醒了他一句,别和身份不明的人走得太近,免得将来后悔。
罗尚林说他自有分寸。其实于锦凡目前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也说不好,但是很明显,于锦凡已经开始“利用”他了。
关于于锦凡失忆,他不是没有怀疑过。每天出车祸的人那么多,失忆的概率还是非常小的。像于锦凡这样浑身上下没有受一点伤,唯独脑袋被撞到了,怎么看都有些失真。
不过既然他说想不起来了,需要看自己的档案,那么帮帮他也没什么,对他来说查一个人资料不是很容易吗?
虽然他以前就知道这个网络作家,上次在锦上小镇,廖志河也跟他说过他的一些情况。但他并不认为户籍科只能查到那么一点儿资料。可是当他亲自去查的时候,才知道真的只有那些。
所以在户籍科查完,他又让技术科的人去查。两天时间,他们除了查到几天前于锦凡因为出了车祸而留下血型、指纹之外,再无其它任何信息。
也许,这跟他是宅男有关。
然而当他把查到的资料交给于锦凡看时,他脸上出现的表情已不仅仅是失忆者的迷茫了。看样子,他也不能接受自己的过去简单的几乎无迹可循。
难道说,他在写小说的时候,把过去的自己弄丢了?他现在完全换了一个人吗?
这么想虽然有点扯,但有些事情本来就解释不清楚。于锦凡知不知道过去不重要,只要他没有忘了眼下最重要的事就行。
于锦凡当然没有忘记他要做什么。
他见完高灵湘回去后洗了个澡,就跟自己的过去暂时告别了。
既然罗尚林都没有办法查到他的资料,高灵湘那样的人也把他当成一张白纸,那别人就更查不到个所以然。这样看来,他的过去也没那么重要了。
十九年的空白时光,他正好可以随意编排。他要琢磨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十点半,他穿着运动背心来到自己精心布置的“健身房”,心满意足地扫了一圈他高价购买的健身器材。没有他们,他简直没有办法度过每一个漫长的夜晚。
可他拿起哑铃刚举起来,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这个时间有人敲门,让他感到很意外。他随手拿起外套披上,走到门口时,敲门声已经停止。他打开门,门外并没有人,但是地上却放着一个盖得严严实实的饭盒。
他把饭盒拿进来,鱼头汤的浓浓的香味已经飘出来了。
这个味道很熟悉,是隔壁厨房经常会飘过来的味道。
他坐下来,拿起放在餐盒里的小勺美滋滋地喝起汤来。
这天晚上,他没有觉得黑夜特别漫长。喝完鱼汤,他就去睡觉了。
在他隔壁的房间里,那个美艳的女人靠在墙上,脸上带着一丝羞涩的表情。尤其是当她听到他开门把鱼汤拿进去后,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
邻居搬来半个多月,她还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上次文文发病时,是他找来管理员,又叫来医生。她很感激他,但总是没有机会好好谢谢他。
在他出车祸后,网上关于他的新闻很多,她看到后心里很担心,但又不好去医院,只能在他出院后,悄悄送去她亲手炖得鱼头汤,希望他接受她这份谢意。
只是她不知道,那个让她头疼的前男友这几天没来找他,也是邻居帮她摆平的。
第二天天刚亮,于锦凡就起床到外面去跑步了,一直跑到沁华小区。
其实他想再去一趟老人家里,虽然那里已经被警察彻底搜查过,但他总觉得他应该再去看看。
现在沁华小区6号楼下面已经没有警察守着,这里的住户又少,所以他才敢一个人过来。
打开一扇陌生的门对他来说不在话下,只不过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这项“本领”的。一根细铁丝插进锁眼儿,来回转几下门就打开了。
之所以白天来,是因为白天不用开灯,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手套戴上,然后握住门把手,轻轻把门推开了。里面的景象和他上次来时看到的一样,房子很旧,家具也很简单,客厅里唯一可能藏东西的地方就是沙发了,可是沙发罩都被扯下来过,可见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
他踱步到上次走到过的那间卧室,拿起桌上的照片仔细端详起来。
苏永生利用自己的死引起警察的注意,难道只是为了孙女吗?
他把照片从相框里取下,这才发现在照片右下角被相框遮住的地方写着一行小字:
“1064年4月11日,镜甄美。”
看到这行小字,他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一幅模糊的画面,这个时间,这三个字他肯定在哪里见过。
他坐下来,好好回忆了一下。有了,有了,是这样没错!他又兴奋的站起来。
在他两年前写的一本小说《邋遢的代价》中,出现过这个时间。他记得小说里那天发生的重要事件:一个姓甄的侦探,在镜月湖边从戴面具的男人手中接过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他把女婴送到一个光明的世界,并给她取名为小美。
苏永生一定看过他写的小说!但是这行字是什么意思?是为了给他看的吗?
他还记得小说中那个女婴其实是一对双胞胎,侦探只抱走了姐姐,妹妹还留在父母身边。
难道说,这就叫作“冥冥中自有天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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