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之乡土懒人内》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章 第一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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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分钟后。

“老公,要是她还没有来,我们就走吧?”

柳箐箐看看时间,都快晚上十点钟了,不想再等了。

“也好。”

叶荣耀也觉得这样等着浪费时间,这条美食街都还没有游玩一半呢。

“#¥……”

见叶荣耀夫妻要走,那位黑人摊主立即拉住叶荣耀叽叽呱呱说起来。

“老公,他说什么啊?”

柳箐箐见黑人摊主拉住叶荣耀不让他走,疑惑地问道。

“他说他老婆马上就到了,让我们一定再等等,他要介绍他漂亮的老婆给我们认识,老婆,我们再等一会儿吧!”

叶荣耀有些无奈地说道。

没有想到这位黑人摊主这么热情,竟然一定要把他的那位部落第一美女妻子介绍给自己夫妻认识。

“那就再等一会吧!”

柳箐箐点点头说道。

真的如黑人摊主说的那样,他的妻子很快就到了。

两分钟后,一位穿着黑色服饰的黑人妇女走了过来。

只见这位黑人妇女二十多岁的样子,全身上下黑的跟黑炭似得,加上她穿上黑色的衣服,简直可以融入夜色里了。

不过这牙齿真的很雪白,或许因为她的皮肤太黑的原因,她的牙齿白的有些夸张。

这让叶荣耀想起了一个牙膏的广告,好像是黑人牙膏。

“#¥……”

黑人摊主拉着他的妻子,对叶荣耀夫妻介绍起来。

“他说他妻子叫弥尔顿?姆可,是他们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

叶荣耀对柳箐箐翻译道。

“你好。”

柳箐箐对这位叫弥尔顿?姆可黑人部落第一美女问好道。

“你好!”

这位弥尔顿?姆可会讲一些华夏文,立即跟柳箐箐交流起来了。

女人是不分国籍和肤色的,很快柳箐箐和这位弥尔顿?姆可交流起来了,这位弥尔顿?姆可虽然华夏文说起来有些生硬,当不妨碍交流。

“怎么样,我的妻子漂亮吧?”

黑人摊主用南非语向叶荣耀问道。

“漂……漂亮!”

叶荣耀有些违心地说道。

其实在叶荣耀看来,这黑人摊主的妻子,黑的跟木炭似得,根本谈不上什么美丽。

不过叶荣耀不奇怪在这位黑人摊主眼里他的妻子是她们部落的第一美丽。

因为大家的眼光不一样。

在黑人部落里,越黑就代表着越美丽。

这位叫弥尔顿?姆可黑的跟木炭似得,被称为第一美女也不足为奇。

叶荣耀以前在一本杂志里看到这样的一篇报道。

在一个黑人部落里,有一位其丑无比的女孩子,部落里的男孩子都不愿意跟她接触,女孩子们都取笑她长的丑。

这位女孩子也非常自卑,觉得自己真的太丑了,丑的没有人喜欢。

有一天,从外面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这是一位白皮肤的年轻男子,是一个大财团的继承人。

为了拉拢这位尊贵的客人,部落族长让部落里所有的漂亮的女孩子排成一排让这位尊贵的客人挑选,可是没有一位被挑中。

这个时候,负责扫地的那位被部落认为是最丑的女孩子刚好被这位尊贵的客人看到。

立即被这位尊贵的客人惊为天人,而选择了她。

原来这位女孩子因为某种原因,一出生就跟族群里人的肤色不一样,洁白的很,对于白种人、黄种人来说,这种皮肤越是洁白无瑕的女人,越是漂亮。

每一个种族的人,他们的审美观是不一样的。

“#¥……”

听叶荣耀也夸奖自己老婆漂亮,这位黑人摊主开心极了。

……

十几分钟后,叶荣耀夫妻离开了这位黑人摊主的摊位。

这位黑人摊主告诉叶荣耀,他们明年下半年就要回国了,欢迎叶荣耀他们到他们部落游玩。

对于这位黑人摊主的邀请,叶荣耀夫妻也是欣然答应了,说是有空的话,一定去他们的部落去做客。

“姐夫,你们在哪啊?”

十一点钟的时候,叶荣耀接到了小姨子柳兮兮的电话。

“和你姐姐一起在逛夜市呢!”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姐夫,你好讨厌啊,出去逛夜市,也不带上我。”

柳兮兮郁闷地说道。

“呵呵……”

叶荣耀尴尬地笑笑。

开什么玩笑,就是要躲着你啊!

不然自己夫妻俩中间插一个大大的“电灯泡”算是什么事情啊!

“姐夫,我爸妈叫你早点回家睡觉。”

柳兮兮说道。

“好的,我知道了。”

叶荣耀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

“讨厌,死姐夫,臭姐夫,竟然敢这样挂我的电话。”

在家里的柳兮兮看着已经被对方挂断的电话,生气地说道。

“怎么?家里催着回去?”

柳箐箐疑惑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没事,咱们再玩一会儿就回去。”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反正现在叶荣耀也不想回去。

“嗯!”

柳箐箐点点头应道。

现在难得跟自己男人单独出来逛街,柳箐箐也不想这么早就回去。

一直玩到凌晨一点钟,叶荣耀和柳箐箐都有些困了,才打出租车回去。

……

“妈,小宝的发烧好了!”

吴华大清早起来,就听到自己儿媳妇告诉自己这么一个好消息。

“小宝发烧好了。”

吴华惊喜地问道。

为了自己这个孙子的发烧的病,吴华可是操透心了,京城的几个大医院都走过了,看了很多专家都没有治好。

花钱多倒是小事情,而是这小孩子发烧不能快点把这烧给退了,对孩子的脑力发育可是影响很大的。

没有想到昨天去解放军总医院的中医院看,总共花了二十五块钱,开了个五块钱的中药,就给自己这宝贝孙子吃一回药,这一个晚上过去,孙儿的发烧就给退了,这也太神奇了吧。

“妈,你昨天带小宝去哪里看医生了,这医生的医术厉害啊!”

吴华的儿媳妇好奇地问道。

“去解放军总医院的中医院看了,医生就开了五块钱的药,没有想到真的跟医生说的一样,特别地有效果。”

吴华回过神来说道。

看来,自己是真的遇上神医了。

“五块钱的药?”

吴华的儿媳妇吓了一跳。

现在去京城随便一家医院,哪怕私营的小诊所,这去看病,没有花费几百、上千块钱都治不好。

就拿自己这儿子吧,这些天给他瞧病都快花掉一万钱了,更可恶的是,花了一万块钱,还没有治好自己儿子的病。

自己婆婆竟然开来五块钱的中草药,就把自己儿子的病给治好了。

这真的是遇上医德高尚的医生了!

“对啊,就开了五块钱的中草药。”

吴花点点头说道。

这真的是花小钱治大病了。

现在吴花现在真的相信中医的厉害了。

早知道看中医这么有效果,吴花就不会到处跑去看西医了,折腾自己孙子不说,还治不好这病。

“没有想到中医这么厉害。”

吴花的儿媳妇吃惊地说道。

很早以前,吴花的儿媳妇就听人说这中医不行,要没落了。

所以根本就没有想过带上孩子去看中医。

……

第二天一早,叶荣耀刚到中医院,就被自己面前的场景给吓到了。

现在中医院的门诊大厅挤满了来看病的病人和病人,他们都是来找中医院看病了。

这种情景,别说叶荣耀吓到了,整个解放军总医院的医务人员都吓到了,什么时候开始中医院这么吃香了。

要知道有些病人家属可是凌晨三点钟就在这里排队了。

不同于其他院系的医务人员的担心,担心这中医院会抢走自己院系的生意,中医院的医务人员各个兴奋起来了,因为这是一种好现象。

看来叶院长说的对,这中医院真的要复兴起来了。

“老赵,你也在开排队,你不是在神经内科看病吗?”

一位排队的中年男子对自己面前的六十多岁的老人问道。

“在神经内科看了两个月了,这钱没用少花,可是这病到现在都没有治好,这不听人说这中医院来了几位神医,就几块钱的药,就把很多病人的病给治愈了,所以我是过来碰碰运气的。”

老人说道。

“我也是听我亲戚说的,这家中医院的医生很有医德,这医生开药,都是按最低费用给病人开的,而且很有效果。”

一位老年妇女说道。

……

来这里排队的,基本上都是昨天听了昨天来这里看病的人的话,才来这里看病的。

“院长好!”

“院长好!”

“院长早!”

见叶荣耀走进门诊大楼,门诊大楼的医务人员都恭敬地叫道。

现在大家对这位新来的院长,都是崇拜的很。

虽然这位院长还很年轻,来这中医也没有多久时间,可是办的几件事情,让中医院上上下下人,现在对叶荣耀都非常地服气。

“早!”

叶荣耀一路上跟中医院的医务人员打招呼,就很快就来到自己的办公室。

每天早上,是叶荣耀最忙碌的时候,有很多文件要叶荣耀签字。

“院长早!”

在叶荣耀办公室整理文件的章华见叶荣耀进来,立即礼貌地说道。

“早,今天早上有什么大的事情要处理吗?”

叶荣耀看着自己的秘书章华问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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