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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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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公安部打拐办)

如有线索,请联系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微博:

陈士渠新浪微博(/chenshiqu)

腾讯微博(t.qq./chenshiquga)

为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成立国务院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公安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公安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公安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007年12月,公安部打拐办正式成立,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加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的牌子,属于正处级单位,陈士渠任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承担国务院反拐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牵头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推动反拐国际合作,具体工作由打拐办承担。打拐办的职责是掌握拐卖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地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直接侦办跨国拐卖犯罪。

*全国打拐专项行动“零容忍”

2009年4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坚决贯彻“零容忍”政策,主动出击、高压严打,有效地打击了拐卖儿童犯罪,拐卖犯罪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目前,这个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

*两类父母、三类儿童应进行DNA采血

为了解决儿童被拐多年后身源识别确认难的问题,2009年4月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要求采集失踪被拐儿童家长和来历不明儿童血样检测入库,信息库能够自动比对。有了这个比对库,只要将所有丢失孩子的父母的血样以及失踪儿童的血样采集到,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准确查找。

公安部要求包括两类父母、三类儿童在内的五类人员必须采集血样进行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两类父母即: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三类儿童包括:被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和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公安部强调,在报案、查找、侦查调查和采血、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从2009年4月到2011年9月,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彻底堵住拐卖儿童源头国家出重拳严惩买主

2010年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意见要求,对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在特定情形下要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典型案例,有一对夫妇,收买儿童之后既没有虐待也没有阻挠解救,依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个案例清楚的表明,对买主要从严打击。

*被拐儿童一经解救,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

2011年7月份以来,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凡是被解救的孩子,如果一时找不到亲生父母,则交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机构代为抚养,不允许买主继续抚养。

*打击拐卖犯罪实行“一长三包”

2011年召开了全国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上指出:今后凡是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公安机关将实行“一长三包制”,即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等三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案件不破,受害人没有找回,专案组不得撤销,“一长三包”的责任不能免除。

*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2011年6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其基本要求是: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充分调动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拐卖受害人。这一机制的实行,使大量失踪儿童得以被公安机关及时找回,大大减少了失踪被拐儿童数量。

*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

公安部建立了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要求各地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密切与人口计生、妇联组织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摸排发现来历不明儿童并采血入库比对。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打拐是一场“人民战争”

2011年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打拐反拐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将继续通过刊播新闻、公益广告、警情提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反拐意识。同时,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打拐“人民战争”。把专业打拐警力与民间反拐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微博、QQ等互联网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来自《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第44期的一篇报道

记者张蕾

2011-12-16

陈士渠待天下无拐

2007年底,公安部打拐办成立,当时还是二级警督的陈士渠被任命为打拐办主任。4年来,这个单位成为全国被拐妇女儿童家属的希望寄托。

微博头像照片上,陈士渠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怀抱“全国实施发展妇女儿童纲要先进集体”的金色匾额。这是11月27日的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总理亲手颁发的。

38岁,玉面,戴眼镜,一级警督,公安部打击拐卖犯罪办公室主任。

这副模样今年亮相媒体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自从2009年4月全国开展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6137起,拐卖儿童案件11777起,共打掉7025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9007人,解救被拐儿童18518人、妇女34813人。

对陈士渠来说,11月生日那天在微博上收到的两千多人次的转发和评论祝福让他感动。

那个周末他加班,回家已经午夜,没时间过生日,但依然很高兴,因为案件有重大突破。粉丝们钦佩陈士渠的敬业和执著,纷纷在深夜为他送上生日祝福。

入行

到打拐办这个新机构赴任之前,陈士渠在公安部办公厅工作。之前是在刑侦局犯罪对策处工作。他的硕士专业是刑事诉讼法,博士专业是证据学。

2000年,被抽调参加第四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后,陈士渠写了一篇论文——《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形势与对策》。文中他提出当时打拐工作存在的两大困难:一是“基层公安机关打拐经费困难”,二是“安置、遣返工作难度大”。

他在这篇文章中总结道:“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打拐’专项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但专项斗争只是权宜之计,如何建立健全科技含量高、信息传递快、责任落实、协作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人贩子,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打拐’新机制,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那时他大概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新机制”的责任人。

上任后,他的第一项工作是半年时间的调研。结论是妇女儿童被拐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公安部门必须创新机制,不断加大打击防范力度,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

在对打击和防范中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后,陈士渠主持起草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草案。这个计划从政策层面上解决了反拐的治本问题,即综合治理。

计划于2007年底对外发布,2008年元旦生效。这份国家级反拐工作指导文件,确定了此后5年中国反拐核心内容,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反拐工作的各个领域,并首次提出“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建章立制

在国家计划推进的4年过程中,打拐反拐长效机制在逐步完善。

突出的表现是,当年需要民警掏腰包给被害人买车票回家的尴尬不再出现。后续安置的工作也交由民政、妇联等部门处理,警方可专心于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解救被拐对象。

今年10月,经过近半年侦查,中国警方远赴非洲安哥拉,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摧毁一特大拐骗中国妇女强迫卖淫犯罪团伙,解救中国受害妇女19人,将11名犯罪嫌疑人从安哥拉押解回国。这是近年来中国警方侦破规模最大的一起跨国拐骗强迫妇女卖淫案。这些被害人解救回国后的临时安置、救助等工作是由民政部门承担的。

在外部机制理顺的同时,公安机关的打拐工作也进行了机制创新。比如“儿童、少女失踪即立案”保证了案件侦办及时。每当有人在微博上对陈士渠爆料说发现孩子失踪,陈士渠都会不厌其烦地告知:“请马上拨打110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将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在儿童或少女失踪的第一时间,往往无法确定其是否遭到拐卖。经过事后核查发现有的失踪其实与拐卖无关。陈士渠说,这种情况下,“撤销案件就可以了。”

为了更大限度地调动警方内部资源侦破拐卖案件,公安部提出侦办拐卖儿童案件“一长三包责任制”,即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由专案组长承担破案、解救孩子、安抚被害人家属三项工作,案件不破,责任不能撤销”。

迄今公安部已分3批发布30个A级通缉令,追捕重大拐卖在逃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一直被视为公安系统追逃的“最高手段”,将此规格运用到打拐工作上,“表明了公安机关严打拐卖犯罪和追捕拐卖犯罪嫌疑人的决心”。

事实证明,有犯罪嫌疑人在通缉令发布当天晚上就被举报并抓获,30个A级嫌犯已全部归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长效机制也正在形成,比如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解决了儿童失踪被拐多年后身源识别确认难的问题。对于群众举报和警方摸排中发现的来历不明儿童,可以借助这一信息库查找亲生父母。

“从2009年到现在已经比中了1500多名孩子。”陈士渠说。

这一系列新措施成效显著,提高了打拐反拐工作水平,有力地遏制了拐卖犯罪的蔓延势头。

全身心,得民心

从事打拐工作的几年中,陈士渠亲眼目睹了无数的悲欢离合。

他清晰地记得在福建山村里解救一个被拐孩子的一幕。

“当时只有四五岁,是两岁被买来的。我们到他家里去的时候,他养母抱着他,民警要带他走,孩子哭得一塌糊涂。”

民警跟孩子的养父交代,孩子是被拐来的,必须解救送还。养父拿出一张字条,上书“家庭困难”,“自愿将孩子交由这家抚养”,“永不反悔”,落款还按有手印。

“人贩子出卖孩子时编造了虚假信息。孩子很无辜,被拐时哭了好几天,好不容易适应了,以为养父母是父母。这回又被解救回去,又得哭几天,对他来说心理上受尽伤害。”

拐卖一旦发生,这样的伤害便难以避免。今年,为了惩戒买方市场,公安部要求,凡是被解救的孩子,如果一时找不到亲生父母,则交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机构代为抚养,不允许买主继续抚养。

还有一次座谈会的经历也让陈士渠印象深刻。当时他询问一位高中毕业后被人贩子高薪诱惑而被拐卖到山村里的女青年:“你不知道有拐卖这回事吗?”女青年回答:“在被拐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人贩子。”

这一令人惊悚的案例,让陈士渠觉得,预防应该走在破案前面。

除了大力宣传,他也花力气维护自己的微博,觉得这个渠道既可以搜集线索,与公众及时沟通、通报情况,又可以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开通微博一年,陈士渠搜集的有效线索超过1600条,每天他的微博动态尽是对转发给他的案件情况进行回复,尽管回复往往简洁:“已告当地公安机关核查”,“已告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督办此案”。

网上寻亲的人在这些简短的话语中看到了希望。

此外,他与民间组织“宝贝回家”网站开展合作,也时常现身寻子QQ群与大家交流,很多寻找失踪儿童的家长有他的手机号,有些人长期与他保持联系而成为朋友。

目前陈士渠微博粉丝已经突破113万。

有寻子家长在微博上问陈,“(打拐办主任一职)一般可以连任吗?大家知道了会很舍不得您的,对您熟悉了习惯了有感情了。”陈答:“打拐办主任不涉及任期。请你放心,在任一天,必定恪尽职守。”

“从我的微博上看得很清楚,哪个地方有新发案件了,马上就有人转给我看,我就马上安排查,成效很明显。”不过,陈士渠倒是挺期待自己这个打拐办主任有朝一日没活干。那时,就真“天下无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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