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东区豪门躺赢》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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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加在母亲面前很放松, 笑着说了好些话,又把那些首饰盒打开给娜塔莎看,一盘是一条沉甸甸的钻石项链, 设计看上去很古早, 难得的是钻石都很大颗, 切工也好, 在灯光下反射折射光线, 几乎到了闪瞎人眼的地步。

娜塔莎在心里暗自惊叹老俄国贵族真是富可敌国!她已经知道奥尔加结婚的时候带来一大堆家传珠宝,而且外祖父是幼子,曾祖父老罗曼诺夫就算再宠爱幼子, 也肯定会给其他子女大量珠宝。外祖母还能拿出这么多珠宝送给她,当年他们从公爵府到底带走了多少珠宝呀!

简直想都不敢想!

另外有一顶绿宝石的冠状头饰;3枚超级大的胸针, 分别是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一对红宝石手镯;一条红宝石项链;一条极长的珍珠项链, 珍珠近圆,直径几乎相同, 颗颗圆润,呈象牙色, 光泽温柔,她很喜欢。

隔天去看秀便戴了这条珍珠项链。

本杰明也到了巴黎,又同格林伍德母女一起看秀。今天他倒是坐到第一排了,便坐在娜塔莎身边。

她觉得本杰明这个人有点意思。明明摆出一幅追求的姿态, 但除了约了她去看网球赛,并没有提出要跟她单独约会。

去看网球赛算是约会吗?她拿不准,也许算是约会?

但不用考虑这么多,姑且享受一下被人追求的快乐吧!

本杰明并不多话,看秀的时候也只是偶尔会问她“你喜欢吗”,为她订了一件迪奥的高定礼服裙, 一件香奈儿的高定。

奥尔加同样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倒是又过了一天的周六,艾瑞克·奈特前来拜访。

“艾瑞克!你来巴黎玩吗?”

高大的艾瑞克递上手中的橙红色芍药,“来看秀。”

“你也看女装秀?”娜塔莎接过芍药,“碧翠丝!”

碧翠丝是奥尔加的女佣,用了多年,走哪儿都要带上她。碧翠丝接过芍药,找了个花瓶插上。

“坐。”娜塔莎随手指了一下沙发。

“不,我通常不看时装展。”艾瑞克坐下。

“我听说你们男人都是去伦敦的萨维尔街定做西装。”

“差不多。除了萨维尔街,巴黎的很多服装店也能做很不错的西装。”

她嫣然一笑,“我不太懂这些。”

“没什么,这不是你必须了解的知识。”

“是吗?我看她们……很多人都说你不能不了解时尚。”

艾瑞克淡然,“我们一般不追求时尚。”

有点难懂。

“你们女人跟我们男人不太一样。”

“是说我们追逐时尚,所以很肤浅吗?”

他一怔,“当然不是。”

啧,男孩!

“晚上我要去看乔治·阿玛尼的秀。你要去看哪一场?”

“也是阿玛尼。”

“好巧呀。”

碧翠丝将花瓶放在茶几上,又端来红茶和点心。

“喝茶吗?这是祁红,最好的中国红茶,父亲叫人从中国买来的。”

艾瑞克更习惯喝咖啡。但他欣然表示红茶很好,他很喜欢。

“美国人太喜欢喝咖啡,我就不喜欢,我喝咖啡会睡不着。”

可是其实茶叶里也含有咖啡||因呢。

巴黎时装周、米兰时装周、纽约时装周,格林伍德母女刷遍了今年的四大时装周,订了十几件高定,挥金如土。

尼古拉斯为妻子女儿支付了账单,还觉得她们买少了。

奥尔加不在意的摆摆手,“我的目的难道是去买衣服吗?是让我们的宝贝多参与一些社交活动。”

“还有呢?”

“还有?上门拜访的年轻人非常多,娜塔莎都要应付不过来了。”

尼古拉斯皱眉,“太早了吧?她才刚回家。”

“不,就是要让她多认识一些男孩,男人,这样她才不会被谁几句花言巧语迷昏了。”

“好吧,妈妈,你看着办。我并不着急想要她结婚,我也不在乎媒体会拍到她跟谁约会——”

奥尔加皱眉,摇摇头。

虽然说着“不在乎”,但他们这样的人家还是要在乎一点的,女孩的“好名声”有时候很重要,即使在美国、在纽约,男女仍然有别。

亚历山大可以随意约会女星或是名媛,没人会说他“不检点”,甚至会认为这才是大众情人应有的魅力。但他的妹妹不能是个随意跟男人约会的“坏女孩”,媒体会给她打上“轻浮”的标签。

娜塔莎不知道父母已经为她操心如此,她很忙,忙着应付上门拜访的年轻男人们。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难道是什么国外的礼节吗?特别是在巴黎和米兰,很多不认识的男人都想认识她,搞得她很是莫名其妙。

阿德里安说:“那是因为你——你是个漂亮姑娘。”

亚历山大去了一趟洛杉矶,时装周只看了纽约的两场秀,格林伍德母子三人出现在秀场入口处,引爆影迷们的阵阵尖叫。

哥哥似乎更英俊了呢!

他今年休息了有半年,10月便要去新泽西州的外景地开工。这个片约去年便签了,制片公司终于找到投资、找好演员,开工在即。

新泽西州就在纽约州旁边,很近,开车就能过去。

“你也觉得我漂亮吗?”

“何止漂亮,你美极了!”

今天又是一个周末,度过了疯狂的飞来飞去的时装周——其实是“时装月”——之后,格林伍德全家来到纽约郊外度假。

这座庄园被朴素的称为“格林伍德庄园Greenwd Huse”,占地面积……好吧娜塔莎压根不知道这片土地有多大,据说骑马跑个20分钟都还在自家土地上。

震惊!

她现在就骑在马上,庄园里还有个马厩呢,养着5匹,哦不,是6匹马,艾瑞克·奈特送了她一匹温顺的小母马,名叫“云朵”。阿德里安也将自己的马“露辛达”寄养在格林伍德家的马厩里。

她骑着“云朵”,阿德里安骑着“露辛达”。

之前亚历山大为她挑了两套骑马装,女士骑马装从男士骑马装演变而来,下身马裤、长筒皮靴,上身衬衫、马甲、外套,夏季可以不穿外套,还有样式固定的骑马帽。亚历山大为她挑的骑马装则是更为时尚的设计,全棉斜纹布的马裤、真皮短靴,真丝长袖衬衫、小羊羔皮的修身外套,帽子则是宽檐平顶男帽。

帅气又不失女性的妩媚。

阿德里安紧追着她,她今天才学会怎么“坐在”马背上,现在就敢跑得这么快,晚上可有她受的!

“你慢一点。”

“你才是太慢了!”

“小心!你对这里的地形还不熟悉!”

“闭嘴吧!”

马鞭轻轻击打在马臀上,云朵跑得更快了。

呼!这种感觉棒极了!腾云驾雾!开车还没有这种感觉,可能是因为曼哈顿车太多,没法开的很快。骑马就完全不一样了!

马可以不用局限于地形,想往哪里跑就往哪里跑,不必束缚在公路上。

初秋的风十分凉爽,吹在脸上、身上,舒爽又惬意。奔驰在草地上的感觉也很棒,能感觉到马蹄翻飞,一起一伏。

骑马不能屁股踏实的坐在马鞍上,而要双腿夹紧,臀部悬空,不然屁股会被颠成八瓣。身体要随着马的运动而“波动”,如此才能避免运动损伤。

亚历山大还说了,她刚学会骑马,不能骑太长时间,不然大腿内侧会被衣料摩擦红肿,到时候她可别哭。

可是奔跑起来的感觉是那么好,她已经把这事抛在脑后了。

马背上的女郎无疑是美丽的,双腿修长,笑容灿烂。她有一双清亮的眼眸,亮得能让人在她眼中看到自己的面容。她的五官都生的极好,肤色白皙,肌肤也很白净。两个月前她还是个看上去很纯朴的女孩,普普通通罢了;但现在……她的美貌令人见之难忘,洁净的小脸似乎散发着晶光,鲜亮而夺目,你在人群中第一眼便能看到她、被她吸引。

这多奇怪呀!

好莱坞从来不缺美女,温婉的、艳丽的、皎洁的、奔放的,各种类型的美女,他见过的美女多了去了,但没有人像她一样,有如此巨大的改变,有如此鲜明的……对比。她有什么具体的改变吗?似乎也没有,除了……

她现在非常的自信,跟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天她还有点紧张,有点害羞,对他……很好奇,这一点他也觉得“很有趣”。想来,两个月前的她刚到纽约,什么都不懂,任何事物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因此好奇心强烈,可以理解。

她明白自己是个美人吗?肯定明白的,“美而不自知”非常少有,美丽的人总是早早便知道自己是美的。她看上去很享受自己的美貌带来的好处,也很明白自己的地位能让她随心所欲。

上午他们刚到达格林伍德庄园,下午便有人陆续前来拜访——奈特、布鲁斯、赛斯、帕尔默,好笑的是,娜塔莎并没有花很多时间应付他们,而是……出来骑马。

她在一片树林中停下,这片树林种植的很整齐,每一颗树木都间隔数米,树干笔直,树枝高高在上,她不认识这是什么树。

跳下马,走来走去,感觉还行。

云朵在一旁喷着响鼻。

阿德里安停在她身边,“娜塔莎!”

她抬眼瞥他一眼。

那双晶亮的眼眸像是一阵轻风,又或者像是一片羽毛,轻轻拂过他心头。

他难掩心情,情不自禁,轻抚她脸庞。

“娜塔莎——”

娜塔莎。

多美好的名字。

他低下头,嘴唇寻找她的唇,轻轻的,小心的,亲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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