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春》

【崔礼礼·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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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为我铸就了这世情、名声与忠贞交织的樊笼?

【一】

幼时,爹常去定县马场,我就会央求他带着我和春华同去。

那是我人生最灿烂的一段岁月。

我和春华在那里骑马,摘野花野果,尖叫着驱赶马儿在山坡上飞奔,再爬到树上掏鸟窝,去山涧里抓螃蟹捉小鱼。

春华喜欢摘野花给我编花环,也喜欢掰树枝搭成小棚,当我俩自己的小家。我俩会撅着屁股躲在棚里玩,累了就躺在草地里,叼着草根望着天空发呆。

春华望着湛蓝似水的天空,喃喃地说:“姑娘,这里真好,比京城好!”

我也这么觉得:“要是一辈子住在这里就好了。”

可我娘不觉得好。

她是在主母膝下教养出来的,见不得我们在地上打滚,满头满身的枯草,见不得我们撩起裙摆漫山遍野地撒着脚丫子飞奔。更见不得我们分开腿骑坐在马背上挥鞭驰骋。

爹觉得娘有些大惊小怪,便宽慰道:“骑马是好事,我就是走马出身的,草坝上的女子都这样骑。再说这山里又没有外人,让她撒撒欢也好,将来回京,就没这样的日子了。”

“就你心疼女儿?女人家的事,哪是你们男人想的那么简单?”娘叹了一口气,她拉着爹进了屋子,低声道,“我听年长的嬷嬷说过,女子跨骑,有可能会破身”

爹骇然:“当真?”

娘点点头:“草原女儿不在意这个,自是可以随意跨骑。可是咱们礼礼是中原姑娘,将来莫说嫁入高门大院,普通人家也是要看的呀,此事可不能赌那万一”

爹讲的是内心,娘看的是世情。

男女之异,便在于此。

谁都没错。

待我再大一些,娘便不允我出京了。爹出去走马盘铺子查账,家里只剩我跟娘两人。

娘教我读书识字、教我主持中馈,教我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主母,如何管理小妾,教养小妾的子女。

好像从一开始,她们就准备好了要在那一方宅院里迎接各式各样的女人,还要与她们斗得你死我活。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

要往女子的骨头、血肉里钉满各式各样的钉子,每一颗钉子都让我们疼痛,也让我们动弹不得。

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被禁锢着。

丢失了马背上吆喝的自己,丢失了草地上翻滚的自己。

举手投足,坐卧说笑,都是世道喜欢的模样,也是沈延喜欢的模样。

看画像时,画上的沈延黑发星眸,身姿挺拔,面容俊逸,是京城无数少女喜欢的模样。

可是,一幅画能看出什么来呢?

不过是皮囊,就像我的皮囊一样,不论曾经的内心多么的狂野,画像上的我,始终是静谧、端庄、美丽且温柔的。

爹娘也四处打听过,都说沈延是个极好的,圣人褒奖他孝顺,县主受太后喜爱。京城的闺阁女子都想要嫁给他。

而我如此幸运,得了县主的青眼。

【二】

及笄之后,娘教了我很多很多。

她说:这世间的男子,总是吃着碗里,惦记着锅里。参肚鲍翅吃多了,他们想吃清粥小菜。家常便饭吃腻了,又想换山珍海味。

我十分不解,反正迟早要变心,那我还学这些女德做什么呢?

娘说:当家主母一定要雍容端庄、知书达理、知进退晓轻重,这是男人的颜面。

姨娘、小妾,通房,由着她们去斗、去争、去抢,是男人的虚荣。

我看着娘,满是不解:“那爹呢?怎么没有小妾?”

娘的脸有些红,说毕竟身份不同。

爹是商贾,外祖是礼部侍郎,这身份是天差地别的。傅家本就看重伦常和出身,爹这身份要想娶嫡出小姐,都是万万不能的。

娘常年养在主母膝下,懂事乖巧,恰好年纪也相当,这才轮到她这个妾生女儿下嫁,只可惜生我之后,娘再未诞下其他子女。

好在爹本就是个孤儿,只记得自己姓崔,“万锦”一词也是他自己起的,起初自称是“万金”,后来被人嫌弃俗气,才改做了“万锦”。崔家无需传宗接代,故而爹娘对子嗣也就随缘了。

“可是礼礼啊,崔家再好也不过是个商户。县主府不一样,待你将来生下个一儿半女的,身份自然就抬起来了,你的儿子也能做官,你就再不是商户之女。”

娘拿着篦子替我梳头,继续缓缓说着,一字一句都是她发自肺腑的谋划:

“娘替你盘算过,县主亲自定下的你,想来你嫁过去也不会太过为难你。沈延相貌堂堂品性不错,但是感情再好,娘教过你的手段还是要用,该留的心眼也要留。还有,春华这孩子也是个实在的,就算将来抬作姨娘,她定然也是向着你的。”

我乖巧地点点头。

出嫁前夜,娘取出不少避火图来,教我夫妻敦伦之道。我看得面红耳赤,心砰砰直跳。

娘又悄悄给我一枚小小的戒指,那戒指上镶着一颗殷红的宝石,宝石下藏着一根两分长的银刺。

“这东西,你万万不能让人看见。若有万一……”

我不明就里:“什么万一?”

“万一没有落红,你刺破腿根,总能蒙混过去。”娘说得很直白,“切记明夜一过,无论用过与否,务必让春华寻府外水深处扔掉。”

我这才明白它的用处,急忙分辨:“娘,我没有——”

“娘自然信你,可以前听那些年长的嬷嬷说过,有些女子天生就不会落红,又或者你骑马时……”娘顿了顿,眼眶一红,别过头去,“总之嫁了人就要记得,凡事谨小慎微总不会错。”

这世道,对女子终归是苛刻的。

越是高门大院,心中的沟壑越多。

【三】

婚后的日子平淡,沈延侍疾,鲜少与我儿女情长,县马去世之后,沈延在县马坟前立誓,说要守孝三年。从那以后,我再未与沈延有过夫妻之实。

起初我也不甚在意,直至春华无意间听得几个县主府的下人说话,才知道县主当初是请人算过,为的是要寻一个八字合适的女子,为县马冲喜延寿。

我彻底心冷。与沈延的之间仅存的那一点情意绵绵,也就此消弭殆尽。

在那之后的十几年幽暗困顿的岁月中,春华是唯一拥抱过我的人,是我心中仅有的一线光明。

她总是对我说:“姑娘,你别怕,还有奴婢陪着您,陪着您过这一辈子。”

她会在府中摘花给我编花环。我会给她做好吃的鱼糕。

我俩还会躺在那个六十七步见方的小院之中,闭着眼,假装跟儿时一样躺在定县马场的草地上,感受着清风拂面,听着鸟叫蛩鸣。

春华说她来世再也不做丫头了,她想做游商的女儿,到处去走马。

我说我要做一只铜翅锥鸟。

春华死的那一日,我将她抱在怀中,她怕过了病气给我,用力将我推开靠在床头不住地咳喘,最后气若游丝地拉着我的手,泪流满面地跟我道歉:

“姑娘,奴婢怕是陪不了您了.若有来世,您别再嫁来县主府,做你想做的鸟儿吧”

我颤抖的手抚上她的脸,替她阖上双眼:“若有来世,一定让你走遍天涯海角.”

春华走后,我就闭门不出了。

县主府就像一座活死人墓般,除了我,剩下的都是守墓人。

爹娘来“扫墓”,我都避而不见。

娘隔着门不住地掉眼泪。

“礼礼.我知道你怨我。可是你不知道,你回来了只怕会活得更加艰难啊.”

我的确怨恨的。

怨恨她不让我回家,怨恨她帮着县主弄来那一座贞节牌坊。

我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要像一条被遗忘的蛆虫,附着在人世间的阴暗角落,苟延残喘着,不知今夕是何夕。

爹站在一旁唉声叹气,最后用手拍拍娘的肩,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有些事,说了也是于事无补,走吧。”

娘不死心:“礼礼,你来送送爹娘吧——”

破天荒的,那一日我站了起来,一言不发木然地送他们走到大门口。

家仆一推门,吱呀一声。

门外,就是喧嚣的尘世。

多少年了,我想过无数次,不顾一切地推开这扇大门,将自己衰败的身躯投入那车水马龙的、满是尘嚣的人间。

让自己的身躯贴在那香的、臭的、干净的、肮脏的、油腻的、清爽的万物之上。

像是被这世间万物所蛊惑,我抬起脚就要踏出门槛,手臂却突然被人牢牢抓住。

回过头一看,是杨嬷嬷,她白着一张脸,像是坚守地狱的无常,毫无生息的嘴一张一合:“夫人,你的身份不宜出门。就在这里拜别亲家老爷和夫人吧。”

我的眼睛闪了闪,终究是收回了脚,在门内站得端庄笔直。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这繁华的人世间。

【终曲】

在病榻上缠绵的那些日子,我活得浑浑噩噩。

弥留的那一个夜晚,像过去无数个夜一样,觉得身子很冷,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冷。

但我的头脑却比过去十几年都要清明。

突然想通了,我这一生的悲,根本不是别人造成的。

而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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