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雪色》

6. 如梦似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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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润转过头来,简恒终于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眼下有一颗小痣。虽然隔着那么一段距离,但简恒终归是一眼就看到了,那颗痣像信物一般。

命中注定。他记得他。

那段时间,简恒总做同一个梦。萦绕,不断。

在梦中,他生活在一个被称作乌托邦的国度。就如同现实中的解释,生活在乌托邦中的人们脱去了所有的束缚,自由快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生活是随心所欲的,他们能够做自己想做的所有事,爱自己想爱的人。

在那里或许没有暗恋,抑或是告白这一类词语。讲的是缘分,有情人终成眷属,不需要去表明,感情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他的梦不太长。总是重复地做,分成两部分。

前半部分他是孤身一人,游荡在山水之间。像电视剧里面的侠士,可惜TVB里面不演这种。所以梦里的他也只是随缘发展,找不到既定的对策。

梦中的前半段,他不是需要念书的那种人。只是在一个类似于演武厅的地方,每天跟着师傅学习一些武术。会轻功,也能水上漂,常做的事情不过是斩断一些不合规则生长的树木,给急需某种物品的人们传递东西,再或是给比他小的朋友做示范。

不在演武厅开放日的时候,就从一座山飞到另一山,随着一条河流去到另一条河流。风吹过来,好不自在。仙人不过如此。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黄昏的时候站在窗口,迎着红色晚霞,有风吹过来,他总想到一个词,艳遇。

幸福生活好像都大抵相同,前半段说不出一些很特别之处。放在一本书上,读者不会提起黄色荧光笔。这样的情节并不独特。

在梦境的后半段,最大的转折,大概是他遇见了另一个人。那个人不似他这般会一些功夫,不过是一个平凡人。

但他或许对这样的侠义生活有向往。

简恒练武的时候,他余光中,总能看到远处的一颗柳树之后,有一个年龄相仿的人在看着他。

风吹起的时候,他的头发也在飘,却不伸手去抚平。简恒练武的365天,他从不走近,也从未缺席。

简恒难免好奇。

梦境中人脸离开了那场景,总是看不清的,只能记住一些面容特征。简恒唯一能记住的就是那一颗痣,眼下痣。他后来有查过,眼下长有痣的人,一生的压力都得不到释放,孤立无援,最后郁郁而终。

梦境中经过了600天的时间,其实算起来一晚上做了一辈子的梦。六百天不过一晃而过,他终于去寻找了那个柳树后面的人。

他说他叫常润。简恒问他是想要一起学武吗,为什么只是在这里看着,不走近。

他的回答是感觉自己与简恒命中注定,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吸引他站在这里。简恒知道,这是乌托邦之地关于爱情的描述,只是他没想到,有一天降临到他身上,会是在这样一种氛围,这样一种场景。

天作之合吗?被神奇的力量暗中推动。

相爱不是日久生情,是在某些瞬间。自那一天起,简恒和常润的距离更近了,相处的时间也更多了。他不知道触发他们爱情的开关会是那一个瞬间。

听说隔壁的那一对哥哥姐姐是在一块看戏的时候相拥而哭,于是升腾爱意。后山那一对已经白发的老人是爱在那个一起看晚霞的黄昏。

他和常润也一起做了好多能想到的浪漫的事,等待一个怦然的瞬间。一起在雨中散步的时候,那一种洒脱,他在现实中大概永远不会有。

穿过雨丝,他看着常润的侧脸。常润好像总是带着一点点浅浅的笑意。雨打在身上,仰起头,浸润在这样一种氛围里,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使瓢泼大雨,也只是为暧昧助兴。他的嘴角也不自觉勾起来。简恒牵着常润的手,在雨中不复温热,趁他不注意拉着他向前快速跑去。

常润被扯着往前跑,也不介意,只是稍微有些踉跄,叫简恒慢些。他们从桥上跑到公园,最后一屁股坐在石凳上喘气。面色因为呼吸急促而微红。

简恒还记得那是中秋夜的晚上,他和往常一样待在院子里赏那圆圆的月亮。只是总觉得心里不似这般圆满,缺了一块。苏轼千百年前就吟诵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今日他也算真切体会。

要共爱人一起赏月。于是夜中启程,不用那些武功飞檐走壁创造捷径,只是一步一步向前,用着最原始的方式相爱。

一路上有灯火相伴,人们点起的祈愿灯缓缓升上天空。一个灯大抵是火焰不够,跌跌撞撞坠落在他面前,他也不恼,捡起来一看,牌子上写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觉得甚是欣然,拿出随身带着的火柴又给它点燃,送上它该去的地方。

走到桃花桥时,简恒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再走近,隔着十米远,来人正是常润。他们遥遥相望,在这一刻停住了脚步。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真是默契满分。他们并肩走到湖边坐下。简恒给常润展示轻功,飞身坐到一片荷叶之上,常润满眼都是欣赏。那天晚上他们谈了身世,谈了未来。常润说如果有来世,他想要生活在一座岛上。

简恒问为什么。常润只是笑了笑说,一种感觉。

在乌托邦,这个词可以解释一切。

简恒说,好,那我下辈子就到小岛上找你。

他帮常润擦汗水的时候,近得他能看到他脸上的小绒毛,还有呼出来的气息。常润是书香世家出生,带点文学气息的人,好像总是有一种忧郁的气质。也有独特的浪漫。

他会偶然在衣裳之间,在书架底下发现常润在不同时间写给他的信。每一封都是言辞恰到好处,并不腻味缠绵,但也足够触动人心。

有时候隔几天才会做一次这个梦。不做梦的时候,简恒倒是觉得有些想不通,人们总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并不明白,他在白日里所做所想又和这些有什么关系。

现在穿过阳光投射的光阴,配合着这一张人脸,像是把梦中的一切还原。

简恒真的遇到梦中的那个人了。梦里看见的人,醒了就要去见他,这大抵是最为圆满之事。

然而,真正到了现实生活中,没有乌托邦那种氛围,简恒对常润也并没有产生爱意。同时又是在这个年代,他还未有看到过两位同性相爱。

梦境更换背景,总是不现实。像是镜花水月,想要去触碰,总也抓不到。

很显然,现实生活中常润并不认识他。常润只是转身,那一副虔诚的神情还并未换下,就与对面的人交上视线。没做一丝神情变化,侧身走了。

徒留简恒待在原地。

简恒正在愣神时,一根绑着红布条的棍子伸到了他的面前。来人是一位穿着红黄相间衣衫的大妈,已经上了年纪。

开口一句:“靓仔,要不要算算命数?我与你今日有缘,只收六十六元。”

神神叨叨的语气,放在平日里,简恒大概只会笑一笑,摆手拒绝。今天他却是破天荒地想要一算,或许人是有一些既定命数。可能是刚刚看到的那个人让他短暂相信玄虚。于是接话问道:“这个是怎么算的?”

“你心里想一个问题,然后从这里抽签,我给你解签。”那大妈拿出一个装满棍子的瓶子,递到简恒面前。

简恒心下想了想,伸手抽了一根签,拿来一看,上写:“李太白醉中捉月。”只凭着字面是未解。于是他把签子递给了那位大妈。

大妈向简恒伸出手掌。简恒立刻会意,江湖算命,第一步先给钱币。好嘛,金钱交换命运,不只是等价交换,走运还是赚。

于是掏出百元大钞,恭敬递过去,他现在是有求于人家,也是一派虔诚模样。

大妈高兴地收下钱币,嘴巴咧起来,把钱透光望了望,揣到口袋里。这才接起了简恒的签。

定睛一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大妈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多彩变化,最后只是阴沉沉的。她有点怯怯地看着简恒,电视剧里国师见着凶兆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个样子。

“你这钱我不要了。这签我解不了。”大妈手脚都不利索起来,急忙上下摸口袋,把那张红衫鱼掏出来,物归原主。

到底是什么签?神算大妈都不给简恒解。看来只能等待日后随缘发展。

寺庙里的光景还是一派祥和,鸽子不知人事惬意地走动。那红布条棍子随着它的主人逃跑了,这一走,这一切,解签连带着刚才遇见那个人,都好似一场幻梦。简恒只觉得阳光炫目,恍如隔世。

林爱诗拜完最后一个殿,在门口的灰炉子里插上香火,长舒了一口气。她对即将进入的大学生活有好多好多畅想,希望天遂人愿,今日之行能够给她,也给简恒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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