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沈怜风照例醒了个大早,而后两三秒,闹钟才准时响起。
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备注,而后又抬头看见了就贴在床尾靠墙上的白纸,上面只用水笔勾勒了一行大字。
“你的记忆被重置了,开一枪!”
沈怜风在床上呆坐了一会儿,昨天的记忆模模糊糊的涌上心头,李知鹤电话里给他介绍了一个中立玩家,随后他在中立玩家的撮合下,认识了一票同样在x城生活的其他玩家。
为什么他会主动去找其他玩家见面,还有见面后的一些细节,记忆里都显得分外模糊。
伸手一展,银白色的数据在掌中跳跃,随后破魔手枪出现,举过头顶,空扣扳机。
沈怜风吸了口气,揉搓了一把脸蛋,将破魔手枪随手收起,又将手机点开,聊天群里面,阿宅的头像正在不断跳动。
这是提示消息未读的聊天群功能,实际上消息都已经是个把小时前发送的了。
阿宅不愧是阿宅,熬夜冠军。
“有人醒了吗?”
“说说思维逻辑被混淆以后啥感觉啊?”
“我好好奇。”
沈怜风的眼中出现了一些诧异,他艾特了阿宅的id,打字问道。
“你怎么好像没事?”
过了十多秒,阿宅的头像开始抖动。
“哦,我一宿没睡,测试了一下,只要不睡觉,就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一宿不睡觉?
还得是年轻人呐!
二十六岁的沈怜风有些羡慕,其实他念大学的时候也很能熬,但就像是到了特定的时间,人就会开始老化一样,自从大学毕业以后,沈怜风就感觉自己熬不动夜了。
过了几秒,大爷的头像也跳动了两下。
“小沈不错啊,年轻人里难得看到起这么早的。”
接着又往群里上传了一个视频,清晨的公园假山旁边的空地,大爷正跟一群穿着白色练功服的同龄人耍太极剑。
“早睡早起,坚持锻炼,才是身体健康长寿的真正秘诀。”
这个时候,阿宅就不说话了,她的年龄是群里最小的,也是和大爷代沟最大的,要是敢多说几句,大爷就该揪着她通宵的事情说她了。
大爷打字的速度倒是不慢,就着之前阿宅的提问做出了回答。
“老夫我感觉还行,昨晚我花了六百六十个币兑换了一瓶为期四十五天的窥真药水。”
“现在感觉没什么不同,昨天的事情也记着一清二楚。”
好家伙,就这一瓶药水的价格比沈怜风的斧子套装还贵,难怪沈父留言说要是觉得药水太亏了可以用开枪替代。
阿宅又跳了出来,给大爷的豪气比了一个大拇指。
剩下还会不会继续聊天,沈怜风就没看了,直接把手机往床头一丢,然后跳下床去洗手间洗漱去了。
早上六点多一些,也不是正常人会起床的时间段,剩下三个真睡觉了的现在肯定没醒,最主要的是要对比他们的感觉。
而且,沈怜风今晚零点一过,就到了和奥尔德斯约定进入灵感大世界的时间了。
奥尔德斯上次下线之前,说明了自己会去大量搜集游戏论坛里有用的信息,提前上线,可以再做一些之前或许没考虑全面的准备,也算是查缺补漏。
沈怜风的第一个新手世界能够活下来,只能说运气占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奥尔德斯当时其实完全可以选择三人中最强大的沈怜风作为思维入侵对象,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考量,选择了三人中最瘦弱的单文理。
“或许是看中了脑子?”
这里面的详细沈怜风不得而知。
新手三世界的死亡率很高,这是从灵感大世界游戏本身和迄今为止遇到的每一个玩家都反复跟他有意或无意的强调过的。
即便沈怜风现在自信自己比一般的同等级(沈怜风有词条,所以指的是五级)玩家要强。
除非在上一个世界表现过度良好,否则很难有好运拿到效果强大的词条,而刚五级的玩家通常并没有余钱可以在购买了武器装备后选择技能方向,战斗力普遍不强。
可沈怜风的攻击力却是在进入游戏之前都算是天然溢出的。
像是昨晚认识的阿宅,虽然一直听苏哒哒强调词条效果很恶心,但表情下的言外之意似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物理伤害效果。
就阿宅这样为了帅气先用游戏币换取了技能而没有任何武器装备的玩家,拉开距离,沈怜风拎起斧子一个砍五个都没问题。
白啸能躲,李知鹤能躲,那是他们的身体硬素质碾压了沈怜风,都有着极强的神经反应速度与爆发力。
注射了一支苍白强化剂以后,沈怜风的身体素质已经抵达了原先的百分之一百六十点六,再配合上大师级投掷与摘花飞叶·伪,沈怜风这样的人去买瓶金属罐汽水都是要备案的。
这还没算开启词条再拿上冷门武器后的百分之五十的全身体素质加成。
可前三个死亡率奇高的世界是灵感大世界筛选正式玩家的手段,君不见沈怜风暴杀狼群以后,游戏难度一下子就激增到了他都只能被轻易碾压的地步。
只能说还好世界boss奥尔德斯是个有智慧能沟通的存在,要是换个正常电脑游戏里的无脑大怪物,七个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得惨死。
所以,在成为正式玩家之前,沈怜风必须要做好下一个副本可能就彻底回不来的准备。
披上衣服,沈怜风下楼往潘氏面馆走去。
潘大爷仍旧起的很早,一个人站在飘扬着氤氲白雾的早餐店里扯面,看到沈怜风来了也就点了点头,没有张口打招呼,怕唾沫星子喷到面团上。
“一份炒面,多放辣。”
潘大爷点点头,将手中捏扁搓圆的面团又摔打了几下,这才拍拍手上沾的白面粉,转身指了指就餐区边上摆着的大铁筒子。
“前天买了些黄豆泡了,新鲜榨的豆浆,瓢在筒子里,自己拿碗打。”
“哟?”
沈怜风面露喜色,他也好久没有喝到潘大爷榨的豆浆了,这几年在外头生活,虽然想吃啥都能吃上,可大城市的餐馆为了效率,是不大可能自己花时间精力去用黄豆榨豆浆的。
基本都是科技产物,你点餐了他也就随手一勺黄黄的粉末用热水冲开,也不避人。
但那种冲调豆浆哪里有手工的香啊。
特意拿了个大碗缸子,掀开豆浆桶上的铁盖,脑袋微微后仰,避开第一股热浪,接着把瓢把捞在手中,沈怜风不客气的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
潘大爷满意的笑了,远离了放着面团的餐台几步,握拳抵住嘴,咳嗽了几声。
“其实我也很久没榨豆浆了,要不是看你小子回来,我都懒得弄。”
沈怜风把豆浆端在嘴边,一边吹气一边笑道:“潘大爷您这么说,是怕豆浆卖不出去,想让我包圆了吧?”
“这一桶我出十八块钱啊,不能再多了。”
“你小子!”
潘大爷作势往沈怜风小腿上刁了一脚,也没真碰到,竖起眉毛骂道。
“老子的豆浆还愁卖?你是今天赶早喝上了第一口,等会儿消息传开来了,你连豆渣都捞不着!”
“去去去,找位置坐去,那么烫一碗捧手上等会儿给你燎伤了。”
沈怜风笑眯眯的边走边喝,沿着碗沿轻吹几口,就迫不及待的将上嘴皮子搭了上去。
嘬!
一股煞人的滚烫裹挟着极其浓郁的豆香涌入了沈怜风的口中,烫的沈怜风龇牙咧嘴,五官都有些狰狞。
可是,好香啊!
温馨醇厚的口感与爽滑的香醇,伴随着一口抽进嘴里的冷空气混合以后,在口腔中翻腾滚动,碗上飘起的热气沾湿了睫毛,温暖的厚重感随着豆浆滑落舌根一起充斥了整颗心脏。
不能多喝了,放凉一会儿,不然真的要烫伤了。
沈怜风惬意的将豆浆碗摆在桌上,双手撑着大腿,端坐在餐桌边上,静待着潘大爷给他炒面。
已经切好的手工面从盆里抓出一把,随着手指的律动先后落入铁锅内那沸腾的水中。
漏勺轻轻拨动,潘大爷老到的判断好了面条在沸水中应待的时间,然后手腕翻转,漏勺贴着锅沿画了一个大圈,就把已经显得有些许润泽的面条全部捞了上来。
过凉,沥水。
另一口锅猛火烫开,一勺油旋转着淋下,丁点蒜末辣椒爆香,下面条,翻滚爆炒。
调料依次撒入,颠锅,翻炒,接着又是一大勺沈怜风指定的剁椒落下,抖开,翻炒两下,撒上一把葱花,拿碟盛出。
油汪汪的炒面被端到了沈的面前。
这也是潘大爷远近闻名的手艺之一,不过过去沈父在的时候,总是教育沈怜风炒面不健康,不让他吃,所以沈怜风只在记忆里留存了些许味道。
两三口炒面,嘬一口豆浆,潘大爷清楚沈怜风的胃口与对他手艺的喜爱,给的分量很足。
就在沈怜风风卷残云的时候,三三两两的上班上学族也开始进店叫餐,期间还偶尔伴有惊喜的呼喊。
“呀,今天居然有豆浆诶!”
锅盖掀开的声音。
一群人围在边上:“这香气,绝对是潘大爷亲手石磨磨的!”
“快快快,打上一碗!”
“别急别急,咱们早,还有很多,不用着急。”
“真难得啊潘爷,我都有两三年没在你店里喝到豆浆了吧?”
正在暴风嗦面的沈怜风筷子一顿,表情有些微妙,不过几秒后,还是摇了摇头,继续专心将这些美味的早餐填进肚子里。
真好运啊,说不准是人生最后一碗潘大爷的炒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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