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之息》

第七十八章: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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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天“过路”的赏金猎人渐渐多了起来,我分不清这些人对我们的身份有所察觉或是出于好奇,但两者意味着同一件事——帮派正处于危险之中。

不出所料,人群里开始出现迁移营地的声音,我借此向大家表达了前往罗兹镇的想法,显然城镇生活对于受够了居无定所的人是十足的诱惑,这项提议获得了除米勒外所有人的支持,我打算择日让大家收拾上路。但在此之前,我必须等待史崔奇的归来,我不能抛弃任何一个人。

1903年4月1日,安巴里诺州,月亮石池塘:

清晨在蛙鸣声里渐渐到来,晨光拨开昨夜的迷雾均匀地撒在池水之上,让池塘看上去如同金秋时节高悬夜空的圆月,或是一块光滑无瑕的鹅卵石。此时,习惯早起的人已经开始一天的作息,而大多数人仍流连梦乡,约翰属于前者,他随手从箱子里取出一本书,期待自己能够被它的内容吸引。

送走威廉·金森以来,约翰的生活只剩下抬头望天,偶尔为帮派干点杂活,虽然少了点轰轰烈烈,但他不敢有丝毫怨艾——大敌当前时切忌轻举妄动,必须利用平淡的日子隐踪匿迹。

约翰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打算起来劈几块柴火为早餐做些准备,当他站起身的下一秒,正看见托马斯慌慌张张地向自己走来。

“老爹,听说这几天附近的牧场因为传染病损失了很多家畜,我记得你在负责马匹,它们的粪便有什么异常吗?”约翰率先打起了招呼。

“别担心,马儿健康得很。”一丝得意掠过老人的脸,但很快便消失在紧绷的线条里,“刚刚我和朗先生去南面的山坡采摘人参,我们把马匹拴好后就分开了,但到了约定的时间,伯克基没有现身,他的坐骑也不见了。”

“你的意思是伯克基故意抛下你?”

“我猜是这样,整件事发生得毫无征兆,但不管他去了哪里,他肯定在刻意躲避我。”

“我真不该把他带出去,我以为……”托马斯闭上眼杵着头,仿佛要把错误归咎于自己,约翰想拍拍他给予安慰,他的手掌停在半空,猛然发现真正需要安慰的人是自己——前有史崔奇,再是伯克基,帮派成员一个接一个离开帮派,下一个又会是谁呢?他原以为面对平克顿侦探和赏金猎人的追捕大家会团结一致,结果大错特错。

但约翰转念一想,也许伯克基和史崔奇一样有自己的理由,但特殊的时刻要求每个人谨言慎行,或许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约翰必须确保所有人的安全。

“我最好还是去找找看。”约翰瞥了眼清澈的湖水,几片樟树的叶子落在水面上泛起了圈圈波纹,“如果我没有回来,请做好最坏的打算。”

几小时后,约翰站在瓦伦丁邮局兼车站生霉发酸的木板上,面对铁窗里烦躁的邮差一时语塞,他既不是来取信也不是坐火车,他是过来找人的,而那人的名字又不便明说。

“你见到过一个人吗,他戴着眼镜……或许还穿着一件蓝色的外套?”约翰努力回忆伯克基的模样,以及他身上容易辨识的一些特点,但结果不算理想。

“先生,我如何帮你找一个连衣着都不确定的人?”

约翰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他已经去过翡翠牧场和大地之心的大部分车站,那边均没有伯克基踪迹,下一步难道要前往安尼斯堡或者圣丹尼斯,在偌大的城市里捞人了吗?

约翰疲惫地走出门去,午后的烈阳让他懒得睁开眼睛,懒得抬起的眼皮上浮出点点光晕,恍惚间,一个想法随着对气温的倦腻油然而生,撇开一切阻碍冲入他的脑海——为何不放任不管,等着伯克基·朗自己回来。

可怜的约翰内心如乱麻一般,再经炎热一催化,他的身体与灵魂差点同时倾倒在瓦伦丁的泥路上……他看着不远处因汗渍低垂着脑袋的黑珍珠,顷刻之间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去酒吧一醉方休。

……

约翰推开酒馆的腰门,发现伯克基·朗坐在酒馆正中间的一张方桌前,周围的钢琴师、酒保、理发师和戴着貂皮帽的老酒鬼似乎都与他没有联系。此人面色潮红,显然喝了有一阵子。

约翰暗自庆幸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他努力抑制住激动的内心,走到正沉迷酒精的伯克基身旁,像酒吧女郎调弄第一次饮酒的小伙子一样用指头在他肩上轻轻一点,“我以为你跟别的男人跑了。”

“小姐,我觉得你认错人了。”伯克基迟疑着抬起头,当他发现旁边的人不是什么小姐而是帮派老大时,尴尬的笑容在他脸上泛开,“你想多了,我只是过来消遣。”

约翰快速收起玩笑的姿态:“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公职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

“先生,你敢保证自己以前出勤的时候滴酒未沾吗?”

约翰笑着摇摇头,坐在伯克基对面的靠背椅上,随手顺过一只杯子,满满为自己斟上一杯,“正好相反,侦探一职不光教会我喝酒,还让我学到了跟什么人喝什么酒,不幸的是,在我短暂的职业生涯中常常只能接触劣质的酒精。”

“当你离开平克顿拥抱更大的世界,情况还是这样吗?”

“大部分时间是,不过经历这么多,我有幸品尝到一滴鲜美的好酒。”约翰举起酒杯,期待着对方回应。

伯克基没有碰杯,而是一口喝光了手里的啤酒,这个平日里看着斯文的男人爆发出一阵猖狂的笑声,吸引周围的人纷纷投来目光。

约翰有些不好意思地环顾着人群:“我们还是说正事吧……你抛下托马斯就为了来这里消遣?”

“如果我提前告诉你,你会答应带我去镇上喝酒吗,一名通缉犯和一名失踪的公职人员?”

“老实说我不会同意。”

伯克基指着满桌的酒瓶:“正如你所见,我也需要狂欢一场。”

伯克基顿了顿继续说:“我一直认为世界是极度理智的,同时受片刻的冲动支配,你和欧文·史密斯都有一个特点,你们会不遗余力地完成一件事,不管过程如何残酷。”

“这一点我不敢苟同,比起结果我更关心过程,而欧文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约翰吞了吞口水,他仿佛看到酒杯中父亲的倒影。

伯克基·朗朝前方招招手,一个酒保端着摆满酒瓶的托盘走过来,戴眼镜的男人伸手从中拿了一瓶龙舌兰,并在托盘里留下一枚硬币,“考斯特先生,要是说你在乎过程的话,我想问问你现在走到哪一步了?”

“我打算让帮派分散在罗兹镇,这样我也有自己的时间,接下来我会把你的事落实。”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在这里浪费时间?”

“我在等曼斯达夫人,在她回来之前我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伯克基倾斜手中的酒杯,直到泡沫沉没在金黄的酒液中,他才缓缓抬起头,用镜片下的小眼睛盯着对面的酒伴:“那个女人对你有意思,她是个好人,好好珍惜吧。”

约翰小酌了一口,在他的印象里还没有单独和史崔奇这样开怀畅饮过,就连两人相处的时间都少之又少,每当约翰尝试绕开一些敏感的话题时,史崔奇总说他没有接纳自己,以前约翰坚信自己没有这种想法,但此时此刻,当一些事情发生以后,他自己也动摇了。

“我知道我的竞争对手不只是欧文·史密斯,还有一位来自北方的侦探社员,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去巴结这个人,多认识几个人没有坏处。”

“你说得很对。”约翰将酒杯举到唇前,尽量挡住自己嘴角的弯曲,“但一个忠诚的朋友比一位精于算计的政治家更可靠,我宁愿得到一个人的信任,请问我能相信你吗,朗先生?”

约翰等待对方的回答,殊不知一个被酒精抽去骨头的男人向自己走来,突然按住约翰的肩膀,这醉汉力量奇大,让他动弹不得。

“孩子……再请我一瓶啤酒……最后一杯。”

只见伯克基低吼一声,一口喝光了龙舌兰酒,把空酒瓶当成棒槌向闹事的醉汉掷去。

那醉汉见飞来的酒瓶也不躲,估计已是神志不清,酒瓶撞碎在他坚硬的头骨上,其中一块碎片钻到他的衣领里去,醉汉以为是飞虫,一巴掌向自己的颈部拍去,结果可想而知,一团血酒混合物霎时间从他的嘴里喷出,正好落在伯克基铁青的脸上。

“放心吧,我不是那种背叛伙伴的人。”伯克基·朗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血污,直勾勾地盯着倒在脚边的醉汉,“当机会来临时,我会把我们共同的利益放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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