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的样式不如后世的好看,却是十足十的真皮,而且毛很厚实,穿起来肯定又暖又软。
这双鞋是按照她的尺码做的,她试穿了一下,很舒服。
就是不知道冬天会不会出汗,会不会湿脚,最好还是准备两到三双换着穿,也有个晾晒的时间。
陈春燕走了两步,“鞋子不错,可以开始大批量做了。”
她又拿起了衣服,衣服没有染色,就是纯白的,她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合适,这才转身去了屏风后面,换上了保暖衣。
衣服柔和贴身,比穿中衣暖和多了。
中衣不贴身,怎么着都感觉会漏风进去。
这种苦,陈春燕已经在上半年吃过了,她可不想再吃。
她脱了衣服,重新穿好夏衫,“衣服也不错,就照着这样的,再给我做几件。如果棉毛不够……先紧着我身边的这些人吧。”
董明春呵呵笑,“真这么好啊?”
陈春燕:“还不错,不过还有改进的空间。我们如今棉毛不够,就暂时将就了吧,等明年,我们早一点去收棉毛。
“或者干脆让人去南方建个作坊,收了棉毛就直接在南边加工成布匹运回来,这样就省事很多了。
“棉毛蓬松得很,很占地方,用车运,看起来好大一堆,运回来纺成布其实没多少。”
董明春就点头,“确实是这个道理。”
陈春燕趁机提要求,“如果她们能纺出比头发丝还细的线就好了,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肯定更舒服。”
董明春微讶,那样的线吗?
如果要费心纺那样的线,为什么不直接用丝绸呢?
她这么想也就这么问了。
陈春燕:“丝绸是滑的,不贴身,穿着不舒服。”
这当然是借口。
这个时代的丝绸跟后世的不一样,后世的丝绸不知道是怎么处理过的,坠性很好,穿在身上不会走形,而且也不容易起皱。
而现在就不一样的,现在的丝绸坐一下,再起来,坐过的地方全是褶皱,根本不能看。
她虽然没有穿过这个时代的丝绸,但是只看谢楠的衣服就知道了。
人出门在外,又不可能一直不坐,一坐就是个麻烦事儿。
董明春却惊呆了。
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嫌弃丝绸太滑的。
这究竟是怎么个道理啊?
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癖好,就当不喜欢丝绸是陈春燕的小癖好吧。
两个人正说着话,盛小冬来了。
盛小冬一脸为难地看着董明春。
董明春脸上却不好看了,“你想说什么便说,作什么怪!”
盛小冬能冤死,他哪里是作怪啊,他这是有话不好说出口,想让董明春拿个主意啊。
陈春燕看出了盛小冬的意思,“你有事就说,难不成我还会吃了你?”
盛小冬:“……那个,后街那边没有备红绸,红灯笼倒是有几个,时间这样紧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请你拿个主意。”
董明春也不自在起来。
她也不能确定那两口子是真的拿不了主意,还是想占女儿便宜了。
这话明显就是在说,让女儿拿钱把事情办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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