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是雄鹿还没有长成硬骨的嫩角,上面带着茸毛,一般是在春季或者初夏时,将其割下。
鹿茸被取下后,还会再次生长,只要不过度收割,不会对鹿的身体产生不利影响。
养鹿就跟养韭菜似的,可以割了一茬又一茬。
所以陈春燕一直想要活的,那么暴力地打死鹿拖回来吃肉,那是暴殄天物。
不过割了角的鹿会被鄙视,在春天会处在下风,它们没有繁衍下一代的机会。
是以哪怕养鹿,也得留头上的角完整的种鹿,要不然没多久,一只鹿群就死完了。
这事儿交给巡山的兵士们在办。
陈春燕在兵士们的心目中就是未来的丈母娘一般的存在,如何讨好都不为过。
陈春燕交代办的事情,他们一定会毫不含糊地办,陈春燕骂他们,他们也甘之如饴地听着。
话说回来,通译匆匆跑到围墙边,往上看了一眼,盛小冬扶着简易栏杆朝他招手。
通译的心里还是有些怕的,围墙后面的楼梯修得又陡又窄,他没走习惯,踩上去时,整个人都在发飘,如踩云端。
盛小冬:“不要往脚下看,你直接走上来。”
简易楼梯之前连扶手都没有,有个小子踩上去,脑袋突然发晕,差点掉下围墙,第二天大家才齐心协力,多加装了个扶手。
通译心里还是怕,但到底扶着扶手,小心翼翼地上了墙。
他背靠着墙而站,“你们说的人在哪里?”
盛小冬将一个千里眼递到通译手里,示意通译拿着。
卫所那边的作坊还在继续生产东西,千里眼这些小玩意儿的产量虽然不高,但是隔个十天半个月的送一个到三井村这边来还是可以的。
陈春燕安排了一个千里眼在围墙这儿,谁值班站岗谁用,总之得保证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村里的人。
通译学着盛小冬的样子,把眼睛凑到千里眼前面看。
远处的景物瞬间被拉近,仿佛就在眼前似的。
然而眼里只有树。
盛小冬手握着千里眼往上抬。
通译的脑袋就随着盛小冬的手转动,视线渐渐朝前移动。
看到了,那一群人已经到集市那边去了。
通译:“背对着我的,我看不到他们的样貌。”
盛小冬:“鞑靼人有没有什么习惯,就比如说我们汉人的贵族我听说都喜欢戴玉佩,他们呢?能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辨别他们的身份?
“要是认脸……我觉得你不大认得出来,毕竟鞑靼人那么多,你也不可能都见过。”
而且有一句很重要的话他没说,鞑靼贵族也不可能没一点架子,跑出来让他围观啊!
他见过的可能性不大。
通译一想也对,便开始观察起那群鞑靼人的穿戴来。
那么一看,还真的被他发现了点特别的东西!
他把千里眼递给盛小冬,“你看那个穿蓝袍子的人,他应该是鞑靼王族。”
呃!
盛小冬双眼冒光,死死盯着那个人,“来了,就不要想走了。快去通知留守的兵士,他们的战功又来了。”
最近阿尔斯楞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没送消息来,大家闲得都快长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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