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七年后,刘浩再一次坐在教室里,心里有点激动。
作为家里的老二,从小只会调皮捣蛋从不好好读书的他,没想到还会再次回学校读书。
十八岁从技校毕业之后,他就进了汽车厂。虽然他不擅于读书,但是动手能力绝对不差,加上对汽车的热爱,竟然在五年内从一个生产工升到小组长。
生活对他真的可以了,像他这种学历能混到这岗位,已经比很多大学生要强了。
领导告诉他,以他的学历,再往上可能有点难了,毕竟僧多粥少,在这种企业,一大群高学历的员工等到四十岁也不一定能升上去。
既然这样,那就好好做技术吧,刘浩下定决心。于是他自己买技术书学习,研究,把汽车琢磨个透,奇怪了,以前看书就头痛的他竟然对这些技术书视若珍宝。除此之外,每逢有行业展会和议会,他都很积极地去了解学习。
现在的刘浩,完全能在外面开个汽车修理店,凭技术吃饭。
有一天经过一家培训中心,神差鬼使地,刘浩就进去兜了一圈。出来的时候少了几千块,买了一个培训课程,里面的人说是能包他考上的大专。
培训了三个月,果然很容易就考过了。然后只需要每个周末日去学校上课,如此两年,就可以拿个大专文凭。
所以刘浩很激动,他以前来这里都是接送小云,今天他来这里,是以一个学生的身份。尽管这时,小云已经毕业离校了,但是他们毕竟再一次成为了校友。
刘浩学的是行政管理,领导说过,他的技术已经很过关,需要加强的是管理经验,刘浩不懂,但是行政管理有管理两字,应该也是学管人的吧。
好不容易上完一天的课,刘浩不由地哀叹:自己年少时尚无法专心读书,现在年纪大了,更加读不进去。学校,真的不大适合他这种人。
既来之,则安之。刘浩收拾好书本,打算吃个快餐之后到学校图书馆复习一下老师今天讲的课,顺便把作业做完,并感受了一下校园生活。
这间大学在市区里是占地面积数一数二的学校,农业学校嘛,特别多的试验田。在这里读书的学生,大部分都配置了一辆自行车。
刘浩打量着形形色色的学生,别人也有打量他的。刘浩长得浓眉大眼,加上天天在车间里做体力活,虽然现在是夏末秋初,但南方还有点闷热。
为了显得正式些,刘浩专门买了两套短袖衬衫。得体的衬衫也遮不住他发达的肌肉,看上去更像一个体育生,刘浩有点尴尬。殊不知,在文弱书生居多的校园里,他这种体格的学生特别显眼。
如此受人注目是刘浩意想不到的,为了躲避众人的眼光,刘浩拐进了一条小路,小路的两旁是围蔽起来的实验田。
中间的路小又不平整,加上两旁都是杂草和水沟,滋生了许多的蚊虫,穿着裙子短路的女孩子若没有必要,肯定都不会来这边挨蚊子叮咬的。
“有人吗?救命啊!”刘浩听到前面传来惊叫声,然后一个白裙子女孩子从实验田的门冲出来,眼看着如果她不用手撑一下地面,整个人要脸朝下摔倒在地。尽管如此,她还是紧紧地抓住自己的手腕不放手。
刘浩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拯救了这个女孩,但是还没有结束。那女孩很冷静地说:“这位同学,我被毒蛇咬了,你能不能赶紧送我去校医室。”
刘浩一看,那女孩的整个拇指都肿起来了,那女孩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虎口不放松。
刘浩也是见过场面的人了,当下撕下了衬衫下摆,扎住了那女孩的手腕。又检查了一下伤口,不敢大意,连忙背着那女孩就往来路跑,边跑还边问:“校医室在哪里?”
范范无语了,她原本以为可以放心地晕过去,看来不行。还好这男生体力好得很,根据她的指示,不到五分钟就跑到校医室了。她的小命得救了,范范终于放心地晕过去。
范范绝对没想到,学校的绿化做得太好了,结果试验田里竟然溜进来一条小毒蛇。
她也是大意了,穿了防护鞋,没有戴防护手套,加上天色开始变暗,她一个不小心就被咬了一口,还好平时试验田外面人迹罕见的小路今天有个男生,跑步很快的男生,不然她的小命有点悬。
范范最后是在医院里醒来的,手上正打着点滴,医生说幸好处理得当,送来及时,住院观察一两天没问题就可以出院。那救命恩人竟然没走。
范范老家远在千里,因为没有生命危险,她也就不通知家人了。刚跟救命恩人说了没几句话,然后导师和同学们就来了,熙熙攘攘的一屋子人。
等大家都问候过了、关怀完了,人群散去之后,竟然救命恩人也不见了,范范有点失落:她还没知道他的名字呢。
这件事对刘浩来说,只是损失了一件衣服而已,救人比较重要。
第二天刘浩下午才有课,正在睡懒觉的他突然想到那个住院的女孩子,好像听到她说不通知家人过来陪伴。
想到她轻飘飘的体重和苍白的小脸,他有点同情心泛滥,忍不住炖了个鸡汤和弄了个清淡的菜肴。又觉得有点尴尬,不知道说什么,他把饭菜放在护士站就回学校了。
范范是彻底被这男同学感动到了,善良、体贴、厨艺好,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他做的,但是看看周围的博士同学,没几个是体贴的。当然,主要他们都喜欢做研究,对生活不讲究。
出院之后,范范就跟刘浩做了朋友。每个周末日刘浩到学校上课,范范就尽量发挥刘浩的护花使者功能,陪她去试验田里搞研究,让他做体力活,当然报酬就是一日三餐,饭卡任刷。
接触的时间越多,范范就越被这个心思缜密、动手能力超强的男生给打动了。原以为读书读成灭绝师太的她,终于迎来了春天。范范可不是内敛含羞的女孩子,她的一切都是主动争取回来的。
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对于这个像小辣椒一样性格的女孩子,很快就征服了刘浩,谁不喜欢性格开朗的女孩子呢。不过当他知道范范竟然是博士在读的时候,他还是不由自主地选择了退缩。
他一个干体力活动蓝领怎么配的上国家培养的高材生呢?为了躲避范范的感情,他连周末都不敢出现在校园里,发愁到时怎么毕业呢?也许要延迟毕业,也许范范很快就忘记他了。
刘浩开始后悔为什么又要踏足校园,又招来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好吧,小云对他从来没有男女之情,是他自作多情而已。
一个月后,在小云的婚礼上,刘浩竟然又见到当伴娘的范范。世界真小,不过范范似乎也忘了他了,在婚礼上拼命地帮小云顶酒,一个眼神都没给他。
刘浩曾想过两人再见后的情景,真的到了这天,他只觉得有点苦涩。还好,除了喝酒,范范也没怎么吃亏。新郎兄弟喷彩带的时候,他还帮她挡了不少,不过没有得到她一个感谢的眼神。
她不感谢他也就算了,为什么一直冲伴郎抛媚眼?那伴郎他知道,是已经当爸的人了。作为朋友,他有义务阻止她感情错付。
所以当她拉着伴郎要离开的时候,他终于把她拉到怀里:“你认错人了,我才是你的男人。”不由分说地就把她拉离了现场,等她清醒了就会感谢他帮了她一个大忙!
因为太晚了,范范又醉的一塌糊涂,刘浩只好把她带回家里。
等帮范范脱了鞋子,擦了脸,盖好被子,刘浩才悄悄离开卧室。
范范睁开眼睛,暗暗发誓:“这么好的男人真是绝种了,我不信我连博士都读上了,就战胜不了你这个小小的心理障碍。”
刘浩其实还是真的很固执的,范范要嫁给这个男人,注定要费点心思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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